作者iammeme (小渝)
看板LawsuitSug
標題[諮詢] 學生被告
時間Fri Apr 24 22:38:20 2015
[代po]
兩個月前我朋友a帶他朋友b回宿舍玩,
那時室友c也在房內(ac之前是情敵)
後來ab離開15分鐘後,
b發現手機不在身上,
於是回宿舍找,但卻沒找到
而且手機被關機了!
他們確定電還有80%,
手機是iphone6買沒多久,
應該不至於自己關機
b懷疑是c故意拿走的,兩人就起了爭執
這件事過沒多久後a也搬走了
後來b在臉書上面罵“你這偷我手機的豬”“大家都知道是你偷的哦”
“a你遇到這種前室友也是滿衰的啦”這類的話
上禮拜系密就通知ab,
法院來通知說你們被告妨害名譽,
希望你們先私下和解
後來ab去找c談,c就直接說和解金三萬五,包含我的精神損害,看你們要不要接受,不然就法
院見
問題
1.由於ab兩人都是學生,三萬五的金額有點付不起,那該如何和c談判?(c背後有個律師在
幫忙)三萬五這價格真的合理嗎?
2.系密收到的通知,上面是寫地方法院寄來的,但為何那個通知不是直接寄到家裡,而是寄
到學校,那張單子到底是什麼? c有沒有真的告成呢?
3. 大家建議要真的跑程序讓他告
還是就給他和解條件
以上先謝謝大家
手機排版,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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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ammeme (123.192.252.193), 04/24/2015 22:39:25
1F:推 Lailungsheng: 不要私下.至少先到檢察官那裡.他會問你們要不要和解 04/24 23:01
2F:→ Lailungsheng: 然後就到所在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協調(或你們跟檢察04/24 23:02
3F:→ Lailungsheng: 官反應.我自己的例子是到法官那裡.法官說他判決就是04/24 23:02
4F:→ Lailungsheng: 看當事人雙方的經濟能力跟社會地位(忘了).他除了告04/24 23:04
5F:→ Lailungsheng: 訴我.儘量接受原告條件.也告訴原告要降低條件... 04/24 23:04
6F:→ Lailungsheng: 如果只是妨礙名譽.5000左右應該差不多.3萬5含手機嗎04/24 23:05
7F:→ Lailungsheng: 抱歉.看錯.以為是C手機不見.個人認為學生5000差不多 04/24 23:06
所以是要等傳票來,還是直接去找地院的檢察官談我們發生的事呢??
※ 編輯: iammeme (123.192.252.193), 04/24/2015 23:20:59
8F:推 chinaeatshit: 怕是怕這用詞遣字是構成加重毀謗了 如果對方有律師 04/24 23:20
9F:→ chinaeatshit: 又只提告公然污辱 最後偵查庭追加新證據追加告加重 04/24 23:21
10F:→ chinaeatshit: 毀謗的機率很高 建議能和解最好坐下來好好談 04/24 23:21
11F:→ depravity: 本來就是加重誹謗 04/25 01:19
12F:→ depravity: 妨礙名譽是刑法章節名也是電腦上KEY單的分類 04/25 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