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acealien (spacealien)
看板LawsuitSug
標題[諮詢] 線上遊戲被誹謗辱罵兩年,忍無可忍
時間Thu Jul 31 17:49:47 2014
不好意思大家好,若太長請和我說,請問我這樣告的成嗎?有和我人格連結嗎?
我因為玩魔獸世界,是專門組織自己陣營,來對戰人口多達己方數倍的敵營(部落)
的玩家,長期被部落玩家和網路酸民各種誹謗辱罵,辱罵部分各種三字經、無恥、孬種
白癡智障瘋子通通有;誹謗部分小從我和朋友吵架、大到我半夜打電話騷擾他們且已被
告上警局準備碰面等都有。他們誹謗都不會也不認為該舉證,甚至認為是我該舉證證明
清白,對真正無恥之事也全無興趣。
差不多快兩年了,不曾停止過,我已經數月沒理過他們,他們照樣在巴哈天天腦補很大。
若他們敘述為真,那麼我早被唾棄了,絕不可能會被敵營玩家冠上「大統帥」、「聯盟
統帥」的稱號 (不是反諷,但我不以此自居),亦不可能還可以組織動員這麼多玩家,多
到曾癱瘓整個伺服器數次,舉證,下圖單次組到的己方玩家(藍條)便超過120人且佔領
對方主城
http://imgur.com/yntzqSw
http://imgur.com/8UIX5Gn
他們之中也有人很像大家說的「訴訟大師」。我曾轉貼新聞且符合八卦版格式,被他們
說我盜用別人文章,我反駁就被對方跑去警局告,還嗆很大,警察說看不出來有罵他
就沒事了。我一個大陸朋友也被亂告過,「恭喜你被我告了」
http://imgur.com/YdeYxC5
http://imgur.com/cahN0l2 (路人都看不下去他們在巴哈大談告贏誰吵了約一年。我
真的覺得被他們告的人彷彿是他們的戰利品+展示品)
一開始我們嘗試去反駁他們,但沒有人可以像他們那樣每天義憤填膺地用彷彿自己是
主宰世界的神的口吻,把人生耗費在論壇上誹謗辱罵人還當社交平台。聲援我的每
一個人也都被他們圍攻誹謗。
巴哈版主不但不制止,甚至還開專門批鬥我的板,讓他們罵。各種三字經辱罵沒人
被處分過,文章也都沒刪,我從沒辱罵過他們,反而說我辱罵而水桶我並公告我鬧版 (
我根本沒)。甚至「戰況」逆轉時,版主就會出動刪除我這方的所有言論,並保留罵我
誹謗我的言論(我根本和版主沒過節)。有一次還被我逮到版主在討論如何在管理上放水
,好讓她的部落朋友貼文誹謗我。請問版主這樣算「共犯」嗎?(我因此常被罵"水桶王")
http://imgur.com/z0M0R6Q
魔獸世界有「實名制」,任何人都可以加對方信箱後,看到對方的真實姓名和線上動態
。這樣算是和我的人格連結嗎? 我有很多線上朋友包括實名朋友。我並不知道這樣
算不算「有連結」,這是我最想知道的部分。
我用來反駁他們並因而被他們辱罵誹謗的巴哈帳號,寫過一些有被很多人轉貼過的文章,
小屋的文章點閱率也還不錯,這樣能算「連結」嗎? PS 我很怕被當訟棍,和解條件叫
他們看自己罵幾次就捐給國庫吧
http://imgur.com/0GUDxjM (如這篇,有10張+這樣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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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他們怎罵的..有3X個但僅列一個免得太長,我只打算告幾個免得浪費檢警
太多時間)
巴哈姆特帳號和暱稱為「*******」,時間102年7月9日起至103年4月5
日21時21分41秒,總共在巴哈姆特論壇罵我:
「恥鶴」34次、「無恥」10次、「嘔心」4次、「奧步」3次、「操你媽」4次、「畜牲」4
次、「造假」2次、「沒本事」4次、「去死」2次、「下流」2次、「沒有人格」1次、「
可恥」4次、「輸不起」1次、「賤康」1次、「可憐」1次、「中二病」1次、「不要臉」2
次、「不要放棄治療」1次、「沒藥醫」1次、「誰叫你要秀下限」1次、「你幹嘛不去求
醫」1次
另還有:「寧願婊盡天下人,無視自婊也無妨」、「胖達人沒找你代言真是虧本」、「他
能在阿薩廝混得下去堪稱台服奇蹟」、「你有多麼丟人」、「說你無恥真的好客氣 無恥
早已不能形容你」、「讓人感到噁心又討厭」、「成年人沉迷網路要上線必須有醫生證明
以免人格分裂」、「用什麼手段換得勝場,你覺得這樣很光彩?」、「競技不講運動精神
的,全世界除了南韓之外現在我知道恥鶴幫的也是佼佼者」、「看恥鶴贏的多難看」
誹謗我手邊有一海票帳號
103年4月2日11時33分57秒至103年4月4日12時53分,於巴哈姆特論壇上誹謗我「裝人妖」
民國103年6月26日12時22分23秒,誹謗我連續幾天半夜一點半,以無聲電話騷擾他,
他還說已報案且我們即將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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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9.234.220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awsuitSug/M.1406800190.A.250.html
1F:→ carolspecial:你記錄的好仔細....)0( 07/31 18:49
2F:推 capsspac:不妨直接把這篇印下來 拿去地檢署遞狀XD 07/31 20:44
阿 已經告了 過年前告的...我不熟法律所以問題很多也出很多洋相,
目前是彰化分局的警察在幫我處理的....我怕浪費人家太多時間所以打算縮減到剩幾個,
不然那些人是真的很可惡,不告很可惜的那種,沒辦法,我一直認為網路上最惡劣的人
都集中在那群人裡了,每天用各種杜撰講法來誹謗人,被踢爆也不覺怎樣只會一群人繼續
編造新謠言的人,其人格是很不可取的。還有造假圖來誹謗人被揭穿的,不只一個
http://imgur.com/AKw4SHB (含揭穿流程極短簡述,我們不造謠的)
目前我擔心檢察官不知道會否認定帳號與我的人格連結,ps 我在遊戲裡是大部分人都
聽過的那種,其實遊戲裡敵營玩家很多樂於和我往來,那種愛嘴砲的是只有那群的
BTW..提告前我有在ptt問能不能把那些人全告,每個人都說全告是我的權利...後來我發現
實務上就是誰接到誰倒楣,所以決定只告幾個 <--我很需要這方面的實務建議 謝謝大家
※ 編輯: spacealien (124.9.234.46), 07/31/2014 21:02:44
3F:推 LLsolo:已經回你的站內信了.......... 07/31 23:18
4F:→ Layase1: 版主問有法律背景版友說人鍵盤法官 那你來這問的意思是? 09/01 02:39
(swattw 刪除 korsg 的推文: 違反板規,忘記刪掉了@@)
5F:推 shangyu: 請問實務上應該怎麼做才能有效地阻止他人造謠呢? 09/07 02:15
6F:推 bear58: 告吧 02/09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