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doma (原來我是個老人了)
看板Law_Baseball
標題Re: 狒狒學長...
時間Sat Aug 20 00:27:56 2005
※ 引述《gadoma (原來我是個老人了)》之銘言:
: 標題: Re: 狒狒學長...
: 時間: Sat Aug 20 00:19:52 200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40.119.196.9
: 推 vinmo:我覺得應該不至於吧....不過也想看之後到底判怎樣 210.64.154.108 08/20
之後怎麼判我覺得不重要
畢竟當年那麼多人也沒幾個有罪
我覺得中職要採高標準
應該不是打假球
而是只要跟組頭有接觸就開除....
所以交保就開除基本上我覺得沒有錯
不過那是建立在有具體事證證明跟組頭有來往
而不是11129篇那種沒有證據的方式吧
那樣感覺有點"誘導式交保"....如果真的這樣就太機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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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196.9
1F:推 Nowking:可惡.....這種爛消息就不用叫我來看了... 218.161.8.253 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