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wking (人在做天在看)
看板Law_Baseball
標題[情報] 北法杯4/7領隊會議
時間Fri Apr 9 22:35:52 2004
原企劃書:
第一屆北法杯棒球賽
主辦單位:政治大學法律系棒球隊
(欲)參賽隊伍:台灣大學法律系
台北大學法律系
文化大學法律系
銘傳大學法律系
東吳大學法律系
政治大學法律系
日期:5/1、5/8、5/15、5/22、(5/29),以上均為週六
地點:鶯歌棒球場(從台北車站至鶯歌火車站約20至30分,步行至球場約5至10分)
賽程安排:A、四隊:單循環賽加第一名與第二名打冠軍戰,共七場四週
B、五隊:單循環賽,共十場五週
C、六隊:雙三角循環,加冠亞、季殿戰,共八場四週
*五局或二小時比賽結束,三局差十分或四局差七分提前結束比賽
費用:每隊2000元,費用計算基準如下:
場租:免費
裁判費:主審一人,每場500元,另加便當費70元
球:每場四顆,每顆一百元共400元
紀錄:由政大法律系棒球隊支援
A、 四隊:500@7+280(便當)+400@7+1420(冠軍獎杯與雜費)=8000
B、 五隊:500@10+350(便當)+400@10+750(冠軍獎杯與雜費)=10000
C、 六隊:500@8+280(便當)+400@8+4520(冠亞季獎杯與雜費)=12000
*每隊保証金1000元,俟各隊打完所有賽程後發還,若無故不出場比賽將扣減發還金額
聯絡人:政大法律系 張文嘉 091127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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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場者:銘傳法律系代表
東吳法律系代表
政大法律系代表(我、小葵、小強)
決議:
1、會前台大、文化來電表示因有校內比賽撞期等事由不克參加
故參賽隊伍剩四隊,採A賽程,最後一週再加一場季殿賽,共8場四週
2、關於北大提找OB參賽,各隊皆無反對意見,以在校生為主即可
3、因東吳於賽程期間校內週六日也有系際杯,故希望在抽籤後能與各隊彈性調整賽程
(上下午對調,日期不會調整),各隊亦贊成
4、早場九點開打,下午場一點半開打,比賽隊伍請於賽前一小時前到場
5、壘審由各隊出,如下午場的隊伍,先攻者一名、後攻者兩名支援早場的比賽
6、各隊比賽前請交當日先發及預備上場球員名單附背號,以利紀錄
7、鶯歌球場由學生棒球聯盟協調借用不用場租,而管理該球場者為便當業者,希望各隊
比賽期間都能捧場訂他的便當,主辦單位會幫忙訂購
8、下週五4/16晚間七點開第二次領隊會議進行賽程抽籤、交錢(費用加保証金共3000元)
並請各隊交一分明年度預測行事曆,以利以後賽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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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shut the fuck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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