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gHsuanChu (待關郎作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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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考古] 1041/陳明楷師/民法親屬/期中考
時間Fri Nov 27 15:29:41 2015
※可攜帶法典
一、本大題請直接作答於本試題紙
(一)是非題,每題五分
1因重婚雙方當事人均為善意無過失信
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離婚登記,前後婚
姻均為有效。
2甲乙為兄弟,甲收養丙,丙與乙之孫
女丁結婚, 應為無效。
3未成年人訂定婚約,應由法定代理人
代理為之。
(二)單選題,每題五分
1關於解除婚約,何者正確?
A解釋上應不許合意解除。B請求損害
賠償之一方並非限於解除婚約者。C解
釋上亦得類推民法第九七九條之一,使
當事人一方得向他方請求返環贈與物。
D所生非財產上損害賠償,以請求人無
過失為限,立法上似屬不當。
2關於重婚之敘述,何者為是?
A若前婚姻視為消滅,無過失之前婚配
偶得向無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B任何
情況下重婚均為無效。C配偶死亡後再
婚者亦為重婚。D前婚姻視為消滅後財
產如有剩餘,其分配應適用民法第一○
五八條。
3甲男十九歲,關於其婚約之訂定,下
列敘述,何者為是?
A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訂定。B應自
行訂定,且無須法定代理人同意。C得
自行訂定,亦得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訂定
。D須自行訂定,但應得法定代理人同
意。
4關於結婚無效,何者為非?
A不以民法第九八八條事由為限。B得
準用離婚贍養費之規定。C因無效而受
有損害之一方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
償。D無意識之結婚為無效。
5你的配偶叫眼前的這個人「二嬸婆」
,你和她的親屬關係為何?
A無任何親屬關係。B旁系姻親三親等
。C旁系姻親四親等。D旁系姻親五親
等。
(三)填充題,每格五分:試舉三種結
婚之後發生的普通效力。
_____,_____,_____
二、實例題請作答於答案卷,本題四十
五分
甲男三十五歲時,與將滿十六歲之乙女
結婚,乙之法定代理人丙貪圖高額聘金
而同意乙結婚,甲之母親丁不滿意甲與
年輕的乙結婚。試問:
1甲乙辦理結婚登記時,戶政人員未注
意乙之年齡而完成登記,甲乙結婚之效
力如何?
2甲乙結婚已滿五年,丁時常虐待乙,
乙終於離家出走。甲寄發存證信函要求
乙立即返家,否則將提起履行同居義務
之訴。乙於甲起訴前向法院起訴,主張
其有正當理由得不與甲同居。法院是否
會接受乙之起訴?
3甲遭訴後憤怒不已,遂以結婚證書上
所謂的兩名證人其實均為丙之簽名,反
訴請求確認甲乙婚姻為無效。若甲之舉
證無誤,法院應如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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