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gHsuanChu (待關郎作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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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考古] 1041/蔡晶瑩師/債編總論/第一次考試
時間Mon Nov 9 20:46:17 2015
不可攜帶法典,憑印象打出
一、請說明違約金之意義與特性。(10%)
二、要約何時失其效力?(10%)
三、說明押租金契約之意義與性質。甲租公寓於乙,押租金五萬元,租期未滿,而甲將公
寓賣於丙,問租期屆滿時,乙應向何人主張押租金返還?(20%)
四、是非題(80%)
1. 甲乙有一花瓶買賣契約,約定10月25日交付,10月20日丙以高過乙所開之價向甲購買
,甲同意。甲丙買賣契約無效。
2. 承上題,甲將花瓶所有權移轉於丙,然因契約優先性,丙未取得花瓶所有權。
3. 懸賞廣告係要約與承諾合致而成立的契約,以最先通知者取得報酬請求權。
4. 懸賞廣告係法律行為,故完成行為之一方應有行為能力。
5. 無因管理之管理人應負與管理自己事務之相同注意義務。
6. 甲未得乙同意,以高於市價五千元,讓與乙之錶。乙欲得全部之價額,則可主張侵權
行為。
7. 甲之鄰居乙,見甲宅失火恐延燒己宅,故為甲救火。乙之行為非無因管理。
☆ 本來是非題老師出八題,但後來拿到題目卷,TA公布說因為一些原因,實際只有七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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