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zuChungHsia (小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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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考古] 1002 劉春堂師 民法債編總論期中考
時間Thu Jun 21 17:05:56 2012
注意:1.答案須說明理由。
2.准參閱未載有解釋、判決(例)、決議、解說及個人註記等之法典。
一、甲向乙購買A房屋一棟,並約定若乙給付遲延,應支付懲罰性違約金二十萬元
(新台幣,以下同)予甲。另丁向戊購買電腦一台,物依約運送電腦至丁家,丁
準備受領,惟因丁未能依約同時給付價金,戊乃拒絕交付而將電腦運回,在運
回途中因戊欠缺善良管理人注意,致電腦被第三人己所毀損滅失。試附理由分
別說明下列問題:
1.嗣乙又將A房屋出賣予丙並完成移轉所有權手續,致乙無法履行其給付A房屋予甲
之債務,乙應對甲負如何之責任?甲可否請求乙支付懲罰性違約金二十萬元?
2.戊得對丁為如何之主張?可否請求丁支付該電腦之價金?丁得對戊行使如何之權
利?
(十四分)
二、甲向乙購買新娘白紗結婚禮服一套,並由甲給付定金二萬元(新台幣,以下同)予
乙,約定乙應於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一日上午交付予甲,以提供甲於是日晚上舉行
結婚典禮時穿著用,乙於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日下午始將新娘白紗結婚禮服送交
付予甲。另丙向丁購買鋼琴一架,價金十萬元,因丙未能依約支付價金,丁乃依
法解除鋼琴買賣契約,嗣丁將該鋼琴出賣,僅賣得價金九萬元。試附理由分別說
明下列問題:
1.甲得對乙行使何種權利?可否請求乙加倍返還定金?
2.丁就其再出賣鋼琴之價差一萬元,可否請求丙為損害賠償?
(十二分)
三、甲向乙購買機器設備一台,乙請前來拜訪作客之弟弟丙,將機器設備送至甲家,
並負責安裝及說明其使用方法暨注意事項。丙誤將有瑕疵之機器設備送至甲家,
於安裝機器設備時不小心打破甲之玻璃,又未將機器設備之特殊使用方法告知甲
,致甲及其妻子丁均因而被該機器設備軋傷,嗣丙於離去甲家時順手偷竊甲置於
客廳之二萬元。是附理由分別說明下列問題:
1.乙就甲及其妻子丁之受傷,應負如何之責任?
2.乙就機器設備之瑕疵、丙打破甲之玻璃及偷竊甲之二萬元,應對甲負如何之責任?
(十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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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死亡,也笑著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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