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nvereinbar (安槐長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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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買兇砍自己詐保沒事,幫忙斷掌的判刑
時間Sun Dec 11 10:07:25 2011
※ 新聞來源:UND聯合新聞網(http://goo.gl/UL0bb)
※ 日期:2011/12/11│記者:蕭白雲/台北報導
男子江琦瑋為詐領千萬保險金,花錢請陳昱勳砍斷他手掌。江獲緩起訴,
但只拿到五萬元的陳昱勳,卻犯了受囑託而傷害成重傷害罪及詐欺取財未遂兩
罪,各被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十一個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臺灣高等法院判決指出,江琦瑋投資失利有資金缺口,擬為自己投保後,
設計發生意外傷害事故,詐領保險金。
他在二○○九年八月至十月間,向保險公司投保意外險,總投保金額近千
萬元,並與陳昱勳商議,由陳砍斷他一隻手。
十一月八日晚間,陳昱勳依約定在台北市萬華等候江琦瑋,陳先把未積極
抵抗的江毆倒在地,再持開山刀砍下江的左手掌,並撿起斷掌離開現場。
案發第二天深夜,陳昱勳到醫院探視江琦瑋,收取江支付的十萬元報酬,
江則在一周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原以為是天衣無縫的詐領保金計畫,卻因
警方在現場採集同夥的指紋,進一步查出江僱陳斷掌,企圖詐領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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