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nvereinbar (安槐長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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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夫種草莓示愛,妻喊痛告傷害
時間Sat Dec 10 11:57:31 2011
※ 新聞來源:Yahoo!奇摩新聞(http://goo.gl/4Gyl9)
※ 日期:2011/12/09│記者:李香君/新北報導
新北市李姓女子指丈夫趁她熟睡時,將她脖子咬傷,控告傷害;丈夫開庭喊
冤,強調在幫妻子種草莓「是愛的表現」,板橋地檢署偵辦後認為罪嫌不足今天
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不起訴處分書指出,25歲的李女指控,今年六月14日和39歲的丈夫吵架
後,丈夫竟故意趁她熟睡時,咬她脖子兩側,害她隔天凌晨痛到驚醒,因此對丈
夫提出傷害告訴。
檢方開庭時,丈夫極力否認,指李女脖子上的「傷痕」,是兩人行房時,他
幫妻子「種草莓」所留下來的吻痕,是「是愛的表現」。
丈夫表示,他親吮妻子脖子時,妻子喊「不要」,他就罷手了,沒有意圖要
傷害妻子。檢察官根據李女的驗傷報告及傷勢照片,發現李女「受傷部位」是瘀
傷、非咬傷留下的齒痕,且為圓形、面積不大;檢方認為李女控訴說法不合理,
且「傷勢」尚輕,另查無其他積極證據,因此依罪嫌不足,將丈夫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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