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nian1 (微笑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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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考古] 991 劉春堂師 債總 期末考
時間Sun Jan 16 20:33:46 2011
注意1、答案須說明理由及依據
2、準准參閱未載有解釋、判決(例)、決議、解說及個人註記等之法典
一、甲向乙購買A汽車,,並由乙交付定金五萬元予甲。該汽車嗣因乙所僱用之保管員
丙吸煙不慎引發火災而燒毀,致乙無法給付A汽車,甲因而受有八萬元之損害。試
分別說明下列問題:
1、甲得對乙為如何之主張?若甲未受有損害,其法律效果有無不同?
2、本件A汽車若係因可歸責於甲之事由而滅失,乙得對甲為如何之主張?乙可否請求
甲加倍返還定金?
3、若本件A汽車於甲乙訂立買賣契約時業已滅失,甲乙間發生如何法律效果?又若本
件A汽車係丁所有,致乙無法履行其對甲之給付A汽車債務,甲乙間發生如何法律
效果?
二十分
二、甲出賣A汽車及B房屋予乙,A汽車已依約給付,B房屋未能於約定之九十九年九月
一日給付,嗣因九十九年十一月十日所發生之地震引發火災,將B房屋燒毀;另甲請
丙修理其漏水之熱水器,丙請偶至其家拜訪之弟弟丁前往修理。
試分別說明下列問題:
1、A汽車之煞車不良,乙駕該車載其妻戊外出,因而發生車禍事故,致乙及其妻戊受重
傷,甲應對乙、戊負如何之法律責任?
2、就B房屋,甲應對乙負如何之法律責任?若本件係乙未能於甲依約提出B房屋時受領
房屋,嗣因甲欠缺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發生火災,將B房屋燒毀,其法律效果有何不同?
3、丁修理熱水器時,不慎打破甲之玻璃,並與甲發生爭吵而將甲打傷,甲得否請求丙負
債務不履行之法律責任?
二十分
三、甲向乙承租結婚用禮車,約定以應於九十九年十一月一日上午八時,將禮車交付予甲
,以供甲於是日晚上舉行結婚典禮時使用,惟乙於九十九年十一月二日下午三時,始
將禮車交付予甲;另乙交付於甲之禮車租賃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記載有:「出租之
汽車自交付承租人一小時後,或自承租人駛出出租人之停車場十公里後,發生瑕疵者
,概由承租人負責修繕。」試分別說明下列問題:
1、關於禮車之給付遲延,甲得對乙為如何主張而行使其權利?
2、關於上開定型化契約條款,甲得為如何主張?
十分
四、甲向乙購買黃金及A房屋,買賣契約訂立時,政府已依法禁止黃金買賣,惟嗣後又解
禁允許黃金買賣;A房屋嗣因乙失火而滅失,乙就A房屋向B保險公司投保有火災保
險。試分別說明下列問題:
1、甲乙間知之黃金買賣契約是否有效?
2、關於A房屋之滅失,乙應對甲負如何責任?甲得否請求以讓與其對B保險公司之保險
金請求權?
十分
*有錯字的話是考卷原本就那樣打~EX吸「煙」
這張考卷真是超長= =
但我也真是閒閒沒事做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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