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a51 (剎那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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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考古] 蘇慧卿師 97學年度第一學期債總期末考
時間Fri Jan 16 22:18:33 2009
一、B為自己利益,將A所有市價20萬元之名貴花瓶向不知情之C偽稱為自己所有,願
以25萬元割愛,C同意交易,雙方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互相履約完畢。
(1)分別說明B、C所為法律行為之效力為何? (15%)
(2)嗣後A發現此事,請求C返還花瓶,C則主張其為善意,受法律保護已取得所有權
而拒絕,何者有理? (10%)
(3)A應如何向B主張權利以保護自己利益?(10%)
二、B持偽造之A署名授權書,向不知情之C表示為A代理人,將A所有市價20萬
之名貴花瓶以25萬元出售予C,雙方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互相履約完畢。
(1)分別說明B、C所為法律行為之效力為何? (15%)
(2)嗣後A發現此事,請求C返還花瓶,C則主張其為善意,受法律保護已取得
所有權而拒絕,何者有理? (10%)
三、甲自行製作銀飾設攤販賣,乙於2005年5月路經甲之攤位購買價值5000元
之項鍊一條,因所攜帶現金不足,乃寫下自己地址給甲,請甲隨時到該址取錢。甲
因生意忙碌而忘記,待2008年10月才猛然想起,前往取錢,乙亦支付之。
2008年12月經乙友人丙告知,乙始知甲之請求權早已罹消滅時效,因此乙依
據不當得利請求甲返還所支付之5000元價金,甲拒絕。誰有理由?其理由為何
? (20%)
四、甲、乙分別以各自所有、價值相等之A屋與B屋互易,並各自移轉所有權與他方,
6個月後甲以成立互易契約係因被脅迫(第三人所為,甲、乙皆不知情)所為而撤
銷其意思表示。乙無奈表示既然契約無效則請求甲返還B屋,此時A屋已因強烈地
震之故而震毀,雙方應如何依據不當得利返還所受領之利益?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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