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8K357 (背棄神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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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考古] 張文郁師 97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考(夜間部)
時間Mon Jan 12 21:07:13 2009
一、
(1)若甲向法院法院訴請乙返還欠款三十萬元,訴訟進行中又向法院表示請求乙應返還
另一筆欠款八十萬元,乙當場表示其並未向甲借任何款項,問:法院應如何處理甲
、乙之案件?
(2)住澎湖之甲向住新店之乙承租市價新台幣五百萬元,座落於三重之房屋,約定租金
每月為兩萬元。甲積欠乙租金三個月未付,乙於寄終止租約之存證信函給甲後,甲
仍不返還所租之房屋,問:若乙欲向法院訴請甲返還房屋,應向何法院起訴?法院
應依何種訴訟程序處理本案件?本案件經第二審判決後,當事人如不服,是否得上
訴至第三審法院?
二、原告甲向法院訴請被告乙應返還借款新台幣一百萬元,訴訟進行中,法院於送達言詞
辯論通知書後,甲因急病死亡,遺有配偶A和25歲之子B。於言詞辯論期日,僅乙
到場,法院和乙皆不知甲死亡之事,乙聲請對甲一造辯論判決,法院准許乙辯論後,
判決駁回甲之訴,問:此判決是否合法?A、B應如何救濟?(2)甲主張乙向甲之
父親丙借款新台幣五百萬元已逾清償期,丙屢次向乙索討乙皆拒還,因丙赴大陸探親
未歸,故甲乃自為原告向法院訴請乙應將該五百萬元還給甲,問:本案是否合法?法
院應如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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