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369aa369 (羅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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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考古] 97學年民法物權上學期期中考-毛茸茸教授-乙卷
時間Mon Nov 10 20:27:21 2008
民法物權 九十七學年度上學期期中考 毛茸茸教授
考試時間 97年11月10日 乙卷
一、試解釋下列各項名詞意義,並舉出例外情形。五十分。
(一)物權排他效力
(二)物權優先效力
二、試依現行法、修正草案及學說見解說明有關地上權拋棄之限制。五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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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a369aa369:有誤懇請指正。 11/10 20:27
2F:→ xgwzv:第二題該不會是從作業出的吧 @@ 11/10 20:37
3F:推 eatpum:甲卷是物權的無因性及物權的法定原則說明意義及緩和方式 11/10 21:53
4F:推 SCLPAL:竟然恢復考解釋了....學弟對不起QQ 11/17 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