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369aa369 (羅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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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考古] 96學年度民法總則下學期期末考考古 毛茸茸教授
時間Mon Jun 9 19:54:32 2008
96學年度民法總則下學期期末考 毛茸茸老師 A卷
一、甲借乙A項鍊與B胸針,供其佩戴赴宴,詎料乙竟以自己的名義將A鍊售
予丙,並以代理人之名義將B針售予丁,試問其效力如何?
當事人各得為如何之主張?
二、甲女結婚前,以個人出資購買--A屋,並與乙男共同出資購買--B屋,
甲乙結婚後,不料乙竟強佔A屋,開設便利商店,並拒絕付其生活費用,
並時時毆打甲女。請問,關於甲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所有權妨害除去
請求權、共同物分割請求權、生活費用請求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
離婚請求權,以上是否有消滅時效之適用?若有,則其權利經過幾年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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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7.140.119
1F:推 hellosoap:B卷只是題目順序改變,項鍊與胸針換成別的東西。 06/09 20:05
2F:推 f21490310:項鍊和胸針換成...A畫和B古董 06/11 14:41
3F:→ f21490310:毛茸茸教授 XD... 06/11 14:41
4F:推 sana51:B卷題目的古董都寫骨董...到底哪個才是對的?? 06/25 18:25
5F:→ aa369aa369:查教育部字典,「古董」通「骨董」,然撰寫B卷同學出面 07/16 23:35
6F:→ aa369aa369:指正,惟請閱者多加注意。另感謝同學指正。 07/16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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