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hchien (心神不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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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考古] 961 莊世同教授 法理學期末考
時間Sat May 10 18:51:12 2008
1.在《法理論》這本書的第一章作者說到:「法理論是從學習法律規定,進展到學習法律
本質。」請就這句話背後的含意詳加申論之。
note:個別意義的法律→普遍意義的法律
2.我國舊的刑法100條第一項規定:「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
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試論:這項規定是不是法律?
note:三個問題→三個論點,採一個結論
3.霍布斯(Thomas Hobbes)與洛克(John Locke)的自然法思想,有何異同之處?
試詳加申論之。
note:二者對於社會契約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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