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d760811 (K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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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資訊] 962 民法總則案例實習(二)期中考題 黃宏全師
時間Wed Apr 30 13:48:31 2008
一.何謂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若債務人甲為避免其債權人乙強制執行其唯一所有之房屋A,
遂要求知情的丙幫忙脫產,購買該房屋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丙嗣後將該房屋轉賣
並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於知情甲、丙間買賣關係之丁,請問丁是否取得該房屋之所有
權?
二.十九歲之甲與其妻離婚,授予代理權與十八歲之乙處分其所有之A家具,乙未得其法
定代理人之同意,並以甲之名義出售A家具於丙,丙即轉贈於丁,並依讓與合意交付
之。其後發現乙係受戊之威脅,低價賤售,丙因過失不知其事。試問甲得向乙、丙、
丁、戊主張何種權利?
三.甲受乙脅迫而承諾為乙走私洋酒,甲得否撤銷其承諾?
四.甲對乙有清償期為91年1月1日,金額五萬元的汽車租金,經甲請求未獲清償,甲遂
提起民事訴訟,於92年2月1日判決確定後,甲至97年4月1日始以該確定判決為執行
名義,聲請強制執行,請問甲之請求有無理由?
准參考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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