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ily0912 (christiana)
看板LawService
標題[考古] 95學年度下學期行政法期末考
時間Sun Jun 17 12:04:15 2007
一、1.請說明公權委託行使(行政委託)和行政輔助人(行政助手)之區別。
2.請說明下列行為之性質:
a.警察對於違法集會遊行而不服從解散命令之人進行強制驅離。
b.行政機關對於行政契約相對人進行履行契約之指導。
c.行政機關命令居住於土石流區域之居民立即散至安全處所。
二、請舉例說明下列問題:
1.何謂多階段行政處分?採取多階段行政處分之概念有何實益?
2.行政機關對於同一法律構成要件所發佈之解釋性行政規則先、後不同時,應如何解
決其適用之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130.82
1F:推 hide1213xj:這是張文郁老師還是吳志光老師的題目阿 06/17 13:51
2F:推 braveryhyde:應該是張 06/17 20:00
3F:推 cltd:張文郁 不過我第2-1不太會寫 06/17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