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ko912 (萬能的器材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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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朋友的民法作業
時間Thu Nov 23 22:54:57 2006
我朋友的民法作業
為啥商學院的民法作業出到那麼難= =
會的人幫忙回答一下
感謝唷
1.張先生因病過世,留下妻子,一個16歲的兒子以及許多債務。張妻正為這許多債務愁煩
,有朋友教她趕快依民法第1174條規定以書面向法院表示拋棄繼承,張妻跟兒子就照著做
了。可是後來發現,張先生留下的一塊土地原來以為是農地所以不值錢,但其實是建築用
地,如果出售給建築公司,賣得的錢還掉張先生的債還綽綽有餘。請問(1)張妻或(2)張子
有沒有法律上的理由反悔─不拋棄繼承了呢?
2.李大中(28歲)是正星農化公司的業務經理,其工作是為公司招攬經銷商,由經銷商把公
司生產的農藥賣給農民。公司老闆為了能確實收到經銷商的貸款,要求李大中擔任經銷商
的保證人(民法第739條),也就是說,如果經銷商的貸款未付清時,正星農化公司可以要
求李大中代為清償。老闆又跟李大中說,公司其實不會真的要李大中代償,只是希望李大
中督促手下的業務員向經銷商催繳貸款而已,又說時機不好,生意不好做,農藥賣出去卻
收不到貸款,公司會垮,大家都要走路。李大中擔心如果不答應,工作可能不保,因此只
好答應做保證人。後來因為農作物生產過剩,售價過低,因次農民寧願讓農作物腐爛,也
不願再花錢請工人採收農作物。農民沒有收入,就無法付農藥錢給經銷商,經銷商也就無
法付款給正星農業公司。正星農化公司於是依照保證的約定,要求李大中代經銷商清償貸
款。請問李大中可否以(1)通謀虛偽為由,主張其保證的意思表示無效?(2)以詐欺或(3)
脅迫為由,撤銷其保證的意思表示?
3.A男與B女本係夫妻,因A男結識C女,欲與妻子B離婚。經過多次談判,B女要求A男將所
有之房屋移轉登記給B女後才同意離婚,A男則要求B女辦理離婚手續後(民法第1050條)才
將其所有之房屋移轉登記給B女。離婚協議書中應如何約定,才能為A、B雙方解套?請說明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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