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ngfu (.............)
看板LawService
標題Re: 國家賠償法之考題
時間Mon Jun 14 12:39:31 2004
希望老師能讓我過..@"@
※ 引述《fstd (Careless Whisper)》之銘言:
: 一、何謂受委託行便公權力之人?其與行政助手有何不同?請試述之。
:
: 以及下列何者為委託行便公權力之人?請附理由試述之:(40%)
: (一)社區巡守隊員
: (二)學童交通指揮之人
: (三)警察
: (四)逮捕現行犯之人民
: 二、下列各項有無相互保證之存在?請試述之:(30%)
: (一) 忘了 /︿\”
分裂中國家之人
: (二)難民
: (三)具有雙重外國籍之外國人
: 三、......忘了......(15%)
題目原文不記得了
大概是問國家賠償法的「公務員」
是著重於公務員法上的身分地位...
還是著重於行使公權力的權能呢?...
: 四、法官於民事強制執行時,若是有侵害到人民之權益時,
^加個"職務"吧
: 有無國家賠償法第十三條之適用?請試述之。(15%)
: 有誤請改之...
: ------
: ※ 編輯: fstd 來自: 140.136.12.206 (06/14 10:23)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6.1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