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wy0317 (一開始就沒退路)
看板LawDebate
標題Re: 提醒
時間Sun Sep 18 17:54:38 2005
我覺得以後學弟妹想留資料的話
直接寄信給隊長(crazyfool25)好了
以後自介那部份還是不要公開吧
之前已經有留的
建議你在該篇文章按大寫的E
然後把自己的聯絡方式修改刪除掉
這樣比較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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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法庭上法官找到的就是真相嗎?
我並不太相信
那些法官不過是你們的學長姐 我的學生....
他們是我教的 我了解他們......" 法老幽默語錄
孟楠學長註:"法老師這句話不只是挖苦,更是希望你們能將憲法的思維與精神,
用於所有法律的學習中,而不是把憲法只當憲法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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