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nlimg (白色巨塔)
看板LawDebate
標題讓我來起頭吧~~~
時間Tue Nov 30 02:35:48 2004
我提議禮拜五晚上 吃火鍋
地點找一個可以讓我們吵翻天的地方
其實吃什麼是那麼不重要啦(只要可以不要讓大家邊罵邊吃就好^^)
便宜+吃的爽比較重要
歡迎各位學長姐 同學 學弟妹盡量提議時間地點
讓我們來一個"法辯隊超級大家聚"吧
啦啦啦啦拉
真是太HIHG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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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踴躍回文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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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6.50
※ 編輯: chinlimg 來自: 140.119.196.50 (11/30 02:59)
1F:推 orangepig:凌晨兩點....被打敗~@@~ 140.119.142.14 11/30
2F:推 crazyfool25:衝到文化盃公演耶!有5個人唱文化盃 140.119.51.112 11/30
3F:→ crazyfool25:>"<...最近已經有麻辣鍋之約了,想吃燒烤괠 140.119.51.112 11/30
4F:→ crazyfool25:也想吃泰式料理吃到飽..隨便說說 140.119.51.112 11/30
5F:→ crazyfool25:不敢忤逆系辯看起來最有輩份的人...XD 140.119.51.112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