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dge (向自我挑戰!)
看板Law-debate
標題Re: 踏血而行
時間Fri May 14 02:18:44 2004
※ 引述《kaba (先生你的雞排要辣要切嗎)》之銘言:
: ※ 引述《judge (向自我挑戰!)》之銘言:
~~~死吳俊達
: 我已經決定要轉行去賣牛肉麵了
: 今天跟同一組驗票的對造律師聊天
: 他說現在台中一層審案件以經是割喉降價了
: 有些律師該的價錢是
: @ 不管當事人有多少
: 訴訟標的有多大
: 一律四萬能殺價,阿殺力者送上訴聲明暨理由書(擺明要給他敗訴再賺一審)
: ㄇ哩,怎麼活阿
: ~~~~~~~~~~~~~~~~~~~~~~~~~~~~~~~~~~~~~~~~~~~~~~~~~~
請學弟妹比較美國、德國與台灣的法律制度,思考一下:
Kaba提出的台灣訴訟律師價格偏低問題,原因為何?
就這問題好好辯論一下。
跟我觀點一樣的,我把Kaba的「台北四星級下午茶」債權
轉讓給你(誘因)。呵呵..
基本上那個上訴理由我還是沒有寫出來
: 這幾天都在
: 「 驗票----->領便當------->驗票------>領便當 」的輪迴裡面
: 今天同組律師也是去年剛考上的
: 但他已經快實習完了
: 發覺他真的比我強很多很多
~~~~~~~~~~~~~~~~~~~~~~~~~~~~
阿你不是都自稱「遇強則強」。:)
驗票每個人都是第一次,法條、圖例沒看熟喔。:)
回台北給你上訴的機會!
: 雖然說要比我強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
有件事我很確定:嘴皮你一定比他強。哈哈
: 基本上他對於很多訴訟活動中邊邊角角的小地方都有注意
: 這似乎就是考生和實務的差距
~~~~~~~~~~~~~~~~~~~~~~~~~~~~
此時你應該開始思考:逃兵與作票,從心理學分析,有何
共通特徵?
: 那些規定本來我幾乎都沒去留心過
~~~~~~~~~~~~~~~~~~~~~~~~~~~~~~~~~~~
整個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及相關法規應該從來沒人好好研究過吧。
是哪些規定讓咱們「財法交互詰問第一把交椅」如此震撼,我很
好奇!說出來咱們討論一下,再把問題拿去問對造律師。
還是達叔你瞭解我
: 錢對我來說的確是糞土
: 俗話說糞土及黃金
: 我愛黃金~~~~~~~給我多一點吧
: 說道那個『訪「豹」之旅』
: 我前幾天聽同事說
: 那邊有一個叫做「夢娜」的為你茶不思飯不想ㄟ
: 但是聽說你最近都不點她,讓她芳心俱碎,肝腸寸斷
: 呀呀呀
: 我們朋友一場,跟你說句良心的,「情債難償」
: 萬事不要強出頭 若不幸出了頭就要謹記趁早回頭
: 不然,會弄出人命呵!!
我是不知你跟萍姐感情是否出現XX,需要拉我下水當
你與夢娜的「台灣老公」。不過奉勸你,豹場要少去
(雖然當兵時你經驗老到),我不想看到以後合作伙
伴有著「豹場律師」的經歷頭銜。:P
: : 河馬學長必然「從容嚮導」,甚至買一送一,附加
: : 台中公園美麗夜遊。
: 很有沒有去台中公園了嗎??
: 下次你訪「豹」後若還有精力
: 跟我聯絡
: 我幫你介紹一個道道地地的歐巴桑
: 她在台中公園那邊已經做了大約十來年吧
: 從高中開始我就有在那邊見過她了
: 白天不營業 晚上才會出來
: 位置不太一定 但是都在那附近
: 你知道的
: 警察有時會找她們麻煩
: 但是我算起來也是熟客,一定找的到啦
: 她阿 *: 收費便宜,服務周到,態度親切,包君滿意
: 重點是,她配合度很高
: 你要她做啥「SPECIAL」 甚至要求要久一點
: 她都OK,又不加錢
: 而且她技術非常熟練
: 剝皮,裝套,動作迅速敏捷
: 一等一的能手
: 想到這裡
: 我都快要「忍未條了」
: 呼呼
: 先來去找那阿婆買一支烤香腸吧
: 我最喜歡烤到表面已經有點焦,九層塔強蒜口味的了
: 蒜頭現剝,套到紙袋裡面,堆著滿滿的笑臉送到我面前
: 讚阿!!!!
學弟妹如果不知民訴裡的「自認」是什麼,可以好好敗讀
Kaba學長上面這段「對牧師的告白」(懺悔)。哈哈
「靠背(Kaba)」,第三審上訴沒搞昏你的腦袋吧?!
: _______
: 落魄訟棍載簡行
: 用法拙劣被人輕
: 七年一覺律師夢
: 去賣雞排比較贏
哈哈...............這我喜歡,以後咱們場子下面
弄個「雞排搭售」。
--
「法律」是帶給人們「幸福」的!!!
--預防法學之任務 die Aufgabe der Kautelarjurispruden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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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Re: 踏血而行
時間: Fri May 14 02:18:44 2004
※ 引述《kaba (先生你的雞排要辣要切嗎)》之銘言:
: ※ 引述《judge (向自我挑戰!)》之銘言:
~~~死吳俊達
: 我已經決定要轉行去賣牛肉麵了
: 今天跟同一組驗票的對造律師聊天
: 他說現在台中一層審案件以經是割喉降價了
: 有些律師該的價錢是
: @ 不管當事人有多少
: 訴訟標的有多大
: 一律四萬能殺價,阿殺力者送上訴聲明暨理由書(擺明要給他敗訴再賺一審)
: ㄇ哩,怎麼活阿
: ~~~~~~~~~~~~~~~~~~~~~~~~~~~~~~~~~~~~~~~~~~~~~~~~~~
請學弟妹比較美國、德國與台灣的法律制度,思考一下:
Kaba提出的台灣訴訟律師價格偏低問題,原因為何?
就這問題好好辯論一下。
跟我觀點一樣的,我把Kaba的「台北四星級下午茶」債權
轉讓給你(誘因)。呵呵..
基本上那個上訴理由我還是沒有寫出來
: 這幾天都在
: 「 驗票----->領便當------->驗票------>領便當 」的輪迴裡面
: 今天同組律師也是去年剛考上的
: 但他已經快實習完了
: 發覺他真的比我強很多很多
~~~~~~~~~~~~~~~~~~~~~~~~~~~~
阿你不是都自稱「遇強則強」。:)
驗票每個人都是第一次,法條、圖例沒看熟喔。:)
回台北給你上訴的機會!
: 雖然說要比我強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
有件事我很確定:嘴皮你一定比他強。哈哈
: 基本上他對於很多訴訟活動中邊邊角角的小地方都有注意
: 這似乎就是考生和實務的差距
~~~~~~~~~~~~~~~~~~~~~~~~~~~~
此時你應該開始思考:逃兵與作票,從心理學分析,有何
共通特徵?
: 那些規定本來我幾乎都沒去留心過
~~~~~~~~~~~~~~~~~~~~~~~~~~~~~~~~~~~
整個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及相關法規應該從來沒人好好研究過吧。
是哪些規定讓咱們「財法交互詰問第一把交椅」如此震撼,我很
好奇!說出來咱們討論一下,再把問題拿去問對造律師。
還是達叔你瞭解我
: 錢對我來說的確是糞土
: 俗話說糞土及黃金
: 我愛黃金~~~~~~~給我多一點吧
: 說道那個『訪「豹」之旅』
: 我前幾天聽同事說
: 那邊有一個叫做「夢娜」的為你茶不思飯不想ㄟ
: 但是聽說你最近都不點她,讓她芳心俱碎,肝腸寸斷
: 呀呀呀
: 我們朋友一場,跟你說句良心的,「情債難償」
: 萬事不要強出頭 若不幸出了頭就要謹記趁早回頭
: 不然,會弄出人命呵!!
我是不知你跟萍姐感情是否出現XX,需要拉我下水當
你與夢娜的「台灣老公」。不過奉勸你,豹場要少去
(雖然當兵時你經驗老到),我不想看到以後合作伙
伴有著「豹場律師」的經歷頭銜。:P
: : 河馬學長必然「從容嚮導」,甚至買一送一,附加
: : 台中公園美麗夜遊。
: 很有沒有去台中公園了嗎??
: 下次你訪「豹」後若還有精力
: 跟我聯絡
: 我幫你介紹一個道道地地的歐巴桑
: 她在台中公園那邊已經做了大約十來年吧
: 從高中開始我就有在那邊見過她了
: 白天不營業 晚上才會出來
: 位置不太一定 但是都在那附近
: 你知道的
: 警察有時會找她們麻煩
: 但是我算起來也是熟客,一定找的到啦
: 她阿 *: 收費便宜,服務周到,態度親切,包君滿意
: 重點是,她配合度很高
: 你要她做啥「SPECIAL」 甚至要求要久一點
: 她都OK,又不加錢
: 而且她技術非常熟練
: 剝皮,裝套,動作迅速敏捷
: 一等一的能手
: 想到這裡
: 我都快要「忍未條了」
: 呼呼
: 先來去找那阿婆買一支烤香腸吧
: 我最喜歡烤到表面已經有點焦,九層塔強蒜口味的了
: 蒜頭現剝,套到紙袋裡面,堆著滿滿的笑臉送到我面前
: 讚阿!!!!
學弟妹如果不知民訴裡的「自認」是什麼,可以好好敗讀
Kaba學長上面這段「對牧師的告白」(懺悔)。哈哈
「靠背(Kaba)」,第三審上訴沒搞昏你的腦袋吧?!
: _______
: 落魄訟棍載簡行
: 用法拙劣被人輕
: 七年一覺律師夢
: 去賣雞排比較贏
哈哈...............這我喜歡,以後咱們場子下面
弄個「雞排搭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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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帶給人們「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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