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liang (千年執著)
看板Law-Pingpong
標題輪到總區了
時間Mon Mar 21 15:27:38 2005
嗯嗯,本來要在早上一口氣po完的,不過卡在中午要去律師公會開會,
討論我們幫他們寫的律師公會史,
還好對方都很客氣,我們沒有變成砲灰,不然我現在的語氣可能會很差。
本來呢,總區辦活動也不關我什麼事,也不是我管得著的。
不過既然我們社團參加了比賽,那麼從參賽隊伍的角度,對主辦單位提出一點看法
應該是不為過的。另外就是針對社團與社團之間的公事往返,跟私人間事務的劃分
也有必要發表一下個人想法。
一、先講這次總區比賽的賽務情況,十一點半定便當、兩點放飯相信是讓許多人印象
深刻的。除此之外,裁判組到底是誰負責的?為什麼每次比完前三點,第四、第五點
總是不見裁判蹤影?害得賽程時間掌握不好,損及參賽隊伍權益?畢竟如果八強以後
採取雙敗淘汰制,我們至少可以多打一場球啊~~~~
而這一切根源,好像是因為只有該社社長一人清楚所有賽務,偏偏社長又遲到是吧
(間接傳聞,證據力不夠強,所以措辭不敢強烈)
二、賽務的事情畢竟是社團內部家務事,我們也只是提供一點輿論供貴社參考。不過
接下來這件事情,就涉及「外交問題」,必須嚴正聲明一下。不管賤兔私下跟貴社社長
之間有何過節,在公事上,賤兔代表法桌社,因此當他以法桌社名義與貴總區桌球社聯繫
時,我很訝異竟然沒有得到回音。對於這樣的情況,我不是很能理解,也不太能諒解。
希望以後不會再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如果沒有辦法做到「公/私」分明,就不要當社長吧
三、上述的意見,主要是針對總區桌球社社長而發,因此語氣上委婉許多(請比較對敝社
社長的檢討一文),希望貴社將來承辦比賽,能夠辦得更好,也希望敝社社長代表敝社時
,能夠得到應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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