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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練球「甩棒」砸瞎學弟 起訴
時間Thu Feb 19 08:37:31 2009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2&ShowDate=20090219&IssueID=20090219&art_id=31404493&NewsType=1&SubSec=69
練球「甩棒」砸瞎學弟 起訴 力道達30公斤
檢:練習不慎應負責 2009年02月19日蘋果日報
【鄧玉瑩╱台中報導】逢甲大學國貿系壘球社隊員賴易成,去年在校區棒壘球場旁練習打
擊時不慎甩棒,木製球棒脫手飛出,擊中五公尺外也來練習打擊的學弟、吳炳寬的左眼,
導致學弟左眼失明,台中地檢署昨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嫌,將賴易成起訴,賴男這一棒失手
,面臨最重一年以下的刑責追究。
飛來橫禍
輔大體育系棒壘球教練周正雄昨認為,本案雖遭檢方起訴,但運動本身就潛在傷害的風險
,若非故意,研判法官會判無罪,但也提醒,練習打擊時要有七到八公尺的安全間距,否
則以一般人揮棒時速一百到一百三十公里,木製球棒約九百公克,飛出去很容易傷人。建
中物理老師羅芳晁估計,若以時速一百二十公里換算,當時球棒擊中的力道約有三十公斤
。
左眼破裂導致失明
賴母昨受訪憂心說:「對方說他本來考上警專,卻因此不能去念,損失一輩子的鐵飯碗終
身俸,開口向我們要一千八百萬元!我們怎付得起?我兒子是申請就學貸款念書的,現在
連運個動都出事要賠錢,未來怎麼辦?」昨仍在校練球的賴易成則說:「我真的不是故意
的、心很亂,對他很抱歉,但運動傷害不是本來就會有的嗎?責任都該歸我嗎?」
去年九月二十二日晚上二十時許,賴易成(二十二歲)和隊友到逢甲大學福星壘球場旁練
習揮棒打擊,由隊友餵球後打擊,當時大一新生吳炳寬也和同學到同一練習區練打擊,站
在賴男後方約五公尺處。但練到一半時,賴男扭身一棒揮出後,球棒竟從雙手鬆脫飛出,
擊中後方吳男的左眼部位,吳男大叫「啊!」痛苦地用手摀住左眼,血流不止,經送醫後
因左眼球破裂失明。
練習更應注重安全
檢察官王富哲認為,競技時選手一心比賽,推擠拉扯等造成的危險,是可容許的,但一般
練習並非正式競賽,安全的要求性就要更高,認定賴男不慎讓球棒鬆脫,要負過失之責,
因造成對方一眼失明,所以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嫌起訴。
放大圖片
擊瞎學弟示意圖
大學生賴易成練習打擊大棒一揮,卻不慎甩棒,球棒脫手飛出擊瞎學弟左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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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注意安全 空揮的時候要看一下左右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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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ulumoR:這種蠢事我記得小三也對信宇做過,我也曾經在寒訓時球棒滑 02/20 13:07
2F:→ sulumoR:出,打到我們敬愛的 士軒學長,真的要注意阿 02/20 13:08
3F:推 redbigtree:這篇莫非是刑法考前猜題XD 02/21 10:29
4F:→ hsbc1287:基哥:行為人可能構成廢弛職務釀成災害 02/22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