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CH (Can't leave)
看板Law-Basket
標題[公告] 致歉
時間Fri Nov 4 03:25:32 2005
身為法律盃的主辦人跟隊長
發生這樣的事情 在這裡跟各位學長及司二學弟致歉
當天我因個人私事沒有在賽前抵達球場處理紛爭
事後也沒做好一個居中協調的地位
依照慣例 法律盃籃球賽是個聯絡大家感情跟賺經費的比賽
沒想到居然因本人失誤造成了和原本背道而馳的結果
在此向受此風波影響的各位致歉
我們將會儘快解決此爭議
然而 以我個人立場而言
法律盃籃球賽並不是個多正式的球賽
大家出了球場還是同學或是學長學弟
沒有必要為此傷感情
畢竟大家都是徐州大學的一家人
我希望兩隊能相互妥協跟協調一個結論
主辦單位會尊重各位討論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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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抗すると無馱死にをするだけだって なんでわからないん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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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128.77
1F:推 san70168:大推一論~~~~~!!! 11/04 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