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xtrasensory (我是鳥蛋人)
看板Law-Basket
標題Re: [轉錄][公告] 2004新生盃報名事宜
時間Wed Sep 15 03:41:10 2004
※ 引述《pa (古惑律師)》之銘言:
: ※ 引述《takewind (充分必要充要的條件)》之銘言:
: : 一隊五百還一人五百?
: : 打五打五吧?一隊要幾個人才能報名?
: 這學弟相當幽默
當然是一隊500啊,
是以法律系籃名義報名,
要比賽當然至少要5個人以上吧,
因為是打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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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