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past (玉階飛)
站內Law-Affairs
標題[問題] 你們好我是中正法律系的同學
時間Wed May 16 01:43:27 2012
不好意思再度打擾你們了=P
之前我有來詢問過貴系的選課方式等等,先謝謝之前同學熱心地回答:)
目前我在中正法律系舉辦有關於共同必修跨組選課的活動
所以必須借鏡台大法律系的一些修課規定等等,有些問題想請教,麻煩你們惹QQ
目前我對台大法律系有關於選課規定的了解
就是你們每個組雖然在共同必修(ex.民總、刑總)每組都會有先安排好的老師
但是你們卻可以去選其他組的老師,而且學分會被承認,就是選課自由
不知道我到目前為止的認知有沒有錯誤?
那我想請問幾個問題
1.每組在共同必修課程方面學校都會先幫你們配好該組的師資對嗎?
2.那學校會幫你們先選好共同必修的科目嗎?(在選課系統上)
3.如果是學校先幫你們選好共同必修的科目,那如果你要跨組選課,是否就是要先丟棄
學校先幫你們選好的課程,然後再去點選另外一組的老師?
4.你們可以互相跨組選課,那會造成某班人數特多,另一班人數特少的情況嗎?
5.承上題,系辦對於可能發生這種情況是如何解決?有什麼具體的配套措施嗎?譬如說由
老師加簽把關人數等等
6.譬如說刑總,有3個老師開班,那每班人數平均嗎?如果平均,是用什麼方式達成的?
謝謝大家願意撥空回答我的問題
我對於你們的選課制度還是有不太了解的地方,我上面可能有蠻多認知錯誤XD
希望大家給予指正並建立我對你們選課的正確概念(笑)
我非常需要你們系上的選課制度做為參考,以利我在系務會議上像各教授和系主任提出
謝謝你們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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