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ndryp (大頭王)
看板Laser_eye
標題[問題]請問eliewu大~在此客觀討論會動不動就被告
時間Mon May 28 22:41:35 2012
親愛的版管eliewu大~
上次你建議我不要跟網友有太激烈的討論~
想必你知道在此熱情討論可能會被商家因為不滿意言論而告你
所以你才特別建議我要冷靜吧!
非常感謝你的提醒!
不過我已經被某商家提告了~
根據法律行法310條規定
只要你不是文字公然侮辱或惡意捏造謊言足以底毀他人身譽
99.9%是不會起訴的!!我想提告商家應該知道
1.他不知道
2.他知道故意提告嚇嚇網友
3.他不希望網友有對他不利的發言
4.他獨占發言權
所以我到時除了提誣告之外!!
難道沒有更好的方式捍衛網友發言權???
各位網友我沒指名道姓哪一家所以你們也別提
以免被告
敬愛的版管eliewu大是不是只能讓愛亂告人的商家繼續告
還是有任何辦法讓廣告商家不要用告人來嚇網友?
敬告愛告人毀謗的商家~99%告人毀謗不起訴之後99%誣告會起訴
為何要讓費司法資源?
謝謝eliewu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30.43
1F:噓 chicken214:很意外嗎 (笑) 你那樣噓文我以為你已經有被告的準備了 05/28 23:43
2F:→ hendryp:告就贏嗎?告人者應該有想過誣告這件事吧? 05/28 23:48
3F:→ DM1984:你這麼認真噓人家心得也算是難得一見了w 05/28 23:53
4F:→ hendryp:版管說~心得是發自內心的!不是被$控制的! 05/29 00:01
5F:→ KAYAME:網路畢竟是公開場合,對方告不告你是他的自由歐! 05/29 03:33
6F:→ KAYAME:不過事實證明他們有再不爽你XD我也是偶爾講講就太激動= =+ 05/29 03:34
7F:推 eliewu:讓我想一下喔!!! 05/29 17:47
8F:→ Aldehydes:無風不起浪 05/29 19:42
9F:推 han9224:這種東東告不成吧,會被法官斥為浪費社會資源,原PO加油~~ 05/29 22:09
10F:→ hendryp:樓上H大爺~TKS!是檢察官會先說這句話^^~ 05/29 23:24
11F:→ hendryp:版管eliewu大~我不聰明沒在第一時間聽懂你的話~TKS 05/29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