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nick (開心很重要)
看板Lan_Yang
標題[情報] 假單地址應正確填寫
時間Wed Apr 1 00:46:18 2009
假單地址填寫應與教務處地址相同
各位同學 大家好:
近來屢屢發生同學請假單地址填寫不符,被記過小過兩次狀況。
尚請各位同學多加注意……>「假單地址應與教務處地址相同」,
如家中地址有變動,務必至教務處申請變更。
看來是很多人被抓到了
大家小心點囉~XD
不過 該網頁上面有個公告日期和有效日期
公告日期 3/26
有效日期 4/26
有效日期過了就可以繼續寫了(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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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243.192
1F:推 sky936122:意思就是..4/26過後 又可以亂寫摟!!XDDDDDD 04/01 09:08
2F:推 mini53420:原來是這樣呀... 04/01 19:05
3F:→ mazdathird:所以 你是教官室工讀生?? 04/07 16:57
4F:→ goto9019:我就有同學差點被記兩小過...因~寫另一個家的地址 04/07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