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anmama (你農我農)
看板L_TradeCente
標題Fw: [通告] 先寄給兩位版主看一下
時間Sun Jun 14 23:28:52 2015
※ [本文轉錄自 tianmama 信箱]
作者: FantasyNova (范特西滷肉) 看板: CarShop
標題: Re: [通告] 先寄給兩位版主看一下
時間: Fri Jun 12 11:16:25 2015
執法問題,請去跟組務版反映,如須撤銷判決,更改判決,本人自當辦理。
這個是PTT的程序,你的權益,需要去組務做說明時候,本人自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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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以下是你既然寄信了,我自己想要對你講的話,
跟你非親非故,沒見過一次面,實在不需要亂扣帽子,一個發文總是被噓的人,
跑來質疑別人的邏輯,實在很好笑。
一個嘴巴說打混PTT的人都知道的人,
但上站次數一年都不到的免洗咖,真的不知道是打混多久?? 打混三百天??
跑來這邊練消話。
如果你願意的話,我願意提高發文門檻,一千次兩千次都可以,避免你擔心的免洗ID
跟一些腦殘人士來無的放矢。
最後Carshop被廢,關我屁事...我又不靠這過日子,我跟你一樣啊。
本人自認替版務用心負責,問心無愧。
板規被本人檢視多次,修繕數次才到今天完善妥適的樣子,
看板運作也是如實的上軌道,為了某些低能兒還已經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想說BBS討論是開放為主運作。
媽的,還要被人說執法不公,很公的話你是能講幾次話?
你怎麼不感謝我讓你跟所有人暢所欲言阿,真的很好笑誒,
老子甚至還被版友扣個帽子說是跟田鼠是一夥的,你是幫我講話了?
最後
阿凱什麼的是關我屁事,看起來比較像關你的屁事
不過我同意你,想賺錢想瘋的人的確能讓人把屎都說得好吃好吃。
FantasyNova
※ [通告] 共 2 人收件
※ tianmama kadasa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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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ianmama (你農我農)》之銘言:
: ※ [通告] 共 2 人收件
: ※ FantasyNova kadasa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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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主您好,在正式發出之前,先通知一下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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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組長您好:
: 在說明我對Carshop的檢舉之前,群組長應該要先了解,在去年,有某間營利車商,
: 利用ID數製造好評假象,然後再以騙取訂金的方式獲利,造成版友的損失。
: 我認為,在像Carshop這樣利潤龐大的版面,如果不能有讓言論符合事實的機制的話
: ,風險實在太高。可惜的是,在現行的兩位版主上任以來,就執行版規的部分,一直沒有
: 完全「依版規行事」。
: 例如,在Carshop版(下同) #1LM-4ouM 中,kakasaki之後承認,他水桶我的理由是因
: 為我「公審」版友,而版規雖然沒有規定不行,但是「版規沒規定不代表可以做」。
: 而在 #1LUFpjvS 中,FantasyNova 以 Carshop版規 3-2-2對我處份,而3-2-2的版規
: 原文是「發表文章者針對文章、推文內容,透過推文或修改文章作片面解釋引起紛爭,視
: 同鬧板水桶30天以上,再犯視情節加重處分。」
: 而我並沒有「透過推文或修改文章」,可見我根本不符合該條的要件。
: 本篇文章並非要為自己申訴,而是既然版主沒有公正執法的能力,在Carshop這樣利
: 益龐大的版,很有可能有下一個詐騙事件出現。
: 因此,我不得不痛心的檢舉 Carshop 版,根據
: 教育部-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
: 規範 九之一
: 九、 連線單位及其使用者應禁止或不得為下列不符合台灣學術網路設置目的之行為:
: (一) 利用台灣學術網路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
: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GL000056
: Carshop容許營利之中古車商,利用PTT的學術網路持續性的銷售,顯然已違反教
: 育部的規定以及站方的政策。敬請群組長能夠同意,禁止營利車商在Carshop版刊登
: 廣告文章,不要讓少數車商的利潤,造成 PTT 整體的風險。
: tianm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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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58.23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tianmama (42.72.85.115), 06/14/2015 23:28:52
1F:→ tianmama: 小組長好,因為申訴的是FantasyNova版主,僅附上F版主 06/14 23:29
2F:→ tianmama: 信件,裡面有我的寄信原文。 06/14 23:29
3F:推 loverlover: 這種信件無法當做申訴文處理 06/15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