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rlover (小蜜桃)
看板L_TradeCente
標題Re: [申訴] forsale版版主netsc水桶已屆超過一年遲 …
時間Fri Aug 19 09:57:31 2011
呃
兩年前犯的錯
只因為自己一直都沒有寫信去申請解除
所以被捅到現在
不管是什麼原因@@
問版主
如果之後版友沒有存留當初的水桶信件 文章等
是不是就一定無法解除水桶
現在確定的應該是當初申訴者因為發文錯誤暫時水桶
但是發文者一直都沒有去信申請解除
兩年後才申請
但是已經沒有當時的文章或者是水桶信件公告
這樣就無法解除水桶了?????
版主考慮一下是否一定要這麼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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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PIG 老師要用肉棒懲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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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211.32
1F:推 netsc:板友沒有留存,可以找板主詢問板主,板主會提供解除水桶的方式 08/19 10:28
2F:→ netsc:當然板主會先從找出當初水桶的文章,若找不到該文章 08/19 10:29
3F:→ netsc:則板主應該視為該板友無違規而立即解除水桶,並進行自我檢討 08/19 10:30
4F:→ netsc:所以除了重大違規行為外,不會有無法解除水桶的情形 08/19 10:32
5F:→ bbbing:講白了,申訴人只要好好寫封解桶信就能解決問題 08/19 12:28
6F:→ bbbing:他卻寧可在這裡寫上幾千字,有的沒的爭論文... 08/19 12:28
8F:推 roundfuck:這是因為多數人都這樣嫌麻煩 貪圖方便 貪圖快速解桶 08/19 12:59
9F:→ roundfuck:才讓版主變成權力怪獸 不合理的事當然要提出來 08/19 13:00
10F:→ roundfuck:而非放任任其變成合理化 08/19 13:00
11F:→ roundfuck:說到寫信 我早寫了 是版主堅持要以悔過書的形式呈現 08/19 13:01
12F:→ roundfuck:基本上這種要求沒有任何正當性 也與現行法律原則相抵觸 08/19 13:01
13F:→ roundfuck:照理講 來本版應當討論這條規定的存在是否合理 08/19 13:02
14F:→ roundfuck:卻變成我提出是因為不服而爭辯 請不要興風作浪可以嗎? 08/19 13:02
15F:→ bbbing:那你只要把解桶信當證據附上不就能證明板主失職了? 08/19 13:19
16F:→ bbbing:你的論述超級多,證據相對上少得可憐,哪有這樣申訴的... 08/19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