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isaliu (elisa)
看板L_TradeCente
標題Re: [申訴] 舉報forsale版新版規根本形同虛設
時間Mon Jan 18 00:07:18 2010
※ 引述《netsc (Stargate)》之銘言:
: 我不知道你跟他有什麼仇
: 你特別要針對他?
: 你跟他的仇恨我不管
: 你跟他的往來信件我也不負責管
: 難道下次換他來說為什麼我都要偏向你這方?
: 很遺憾的,就是你們兩方我誰都不偏
: 而處理方式我前面已經表述,不需要再重複
1.這是版規3.0中的說明:
本規定和舊板規如有衝突,則以本規定為主,
如本規定未寫明的,則依照舊板規來執行
有問題可以推文或來信詢問
所以上一版版規2.1:
還有回文的條件
8) 買家欲詢問賣家問題請私下寄信
9) 賣家欲重複刊登文章請記得把標題前方的Re:刪除掉
2.加上前任版主說明: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看板 forsale
標題 [公告] 請板友們注意一下唷
時間 Tue Feb 27 01:03:54 2007
最近受理一些板友們的爭執時,
意外發現本板板規沒有列清楚禁止攻擊性的文章或是推文的部分.
攻擊性文章部分因為已經之前已限制過只能依格式發文,
所以較沒有類似困擾.
但是推文部份,
我希望大家假如對某買家有意見,
也請"客氣"的在文章中推文,
否則推文口氣不當或是涉及人身攻擊,
經檢舉或是發現後,板主認定其為事實,
將記警告一次(警告後再犯就是水桶)
討論性質文章也請私下回應給賣家,一律禁止公開在板上討論.
這明明大家都是依版規建議私下回給賣家
我就想不透為何現任版主為何堅持並鼓勵要在版上推文詢問 然後這樣才算"詢問"?
版規是沒禁止推文詢問 但是也沒鼓勵啊
為何私下回信就不算數?
我只能說
1.誰制訂的版規??
2.誰讓明明違反新版規原意的人鑽漏洞?
3.誰來解釋新版規?
4.誰來執行新版規?
5.誰不回覆檢舉案?還要別人再詢問?
6.有人反應新版規不全 誰有回應?
7.誰先說留下電話相同就會處理 後又改為必須推文詢問才算數?
8.誰說已經有公告 再犯就會處理?(前後給違規者至少三次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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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67.4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