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rlover (小蜜桃)
看板L_TradeCente
標題[轉錄][轉錄]Re: 版主你好 有關裂文
時間Mon Nov 24 22:42:39 2008
※ [本文轉錄自 L_ShoppingMa 看板]
作者: panadols (痛定思痛)
標題: [轉錄]Re: 版主你好 有關裂文
時間: Sun Nov 23 21:59:07 2008
※ [本文轉錄自 panadols 信箱]
作者: kk0809 (<(  ̄︶ ̄)-8< )
標題: Re: 版主你好 有關裂文
時間: Sun Nov 23 12:06:10 2008
喔 然後呢? 劣文4篇維持不變
有些版友被一次劣退5篇 + 繳交違規罰單1000 P幣
都沒有來信討價還價了 為什麼你都不會像其他版友一樣先檢討自己呢???
還有我要告訴你原本的板規是有這條的
< 請不要給了水桶 或 劣退卻來信跟版主爭論違規輕重度,要求減輕甚至是釋放 >
我把他修掉了 因為限制不能來信跟版主討論有點太嚴格
通常來信深具悔意我會審慎斟酌幫他消除劣文
但是我從你的來信看不到悔意
所以 劣文4篇維持不變
希望你能明白 謝謝拉~
※ 引述《panadols (痛定思痛)》之銘言:
: Dear 板主
: 寄信給您並無蓄意吵鬧之意 希望你明白
: 我只是申訴我的想法 對於給予劣文一事感到不太合理
: 我很冒昧的說 若板主您有每天上板管理板務 就不會有今天這種局面
: 這並不是要把責任全歸咎於您
: 發文前詳讀板規是義務
: 因此我受罰想當然爾是合理的
: 只是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 同時的4篇劣文難道是合理的嗎
: 在第一篇發文後的第七天我才收到劣文通知
: 換言之我其它的三篇文章皆是在不知觸法的情形下違規
: 因而我寄了信給您希望你能網開一面刪減我的劣文數
: 因為我不是明知犯法而犯法 我也有自己的委屈
: 當然不是要全盤否認我自己的過失 也不是要您把4篇全部刪除
: 很明顯地您堅持"一切依板規處理"
: 我不知道這同時的4篇劣文是否與當初設立板規的目的立場相同
: 也不知道您再收到我這封信是不是會不悅
: 不過我在最後我還是希望重申我的立場與理由
: 並不是想表達意見的人都是蓄意吵鬧的
: 若我的信件造成您的困擾 我很抱歉
: 對於我的疏乎以後會多注意 也謝謝您的提醒~
: ※ 引述《kk0809 (<(  ̄︶ ̄)-8< )》之銘言:
: : 一切依照板規處理 我如果幫你消劣文對其他同樣違規的版友不甚公平
: : 板規已經在一個多月前取消通知違規制度了
: : 發文前詳讀板規是義務 事後來信吵鬧無濟於事
: : 希望你能明白 謝謝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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