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tsc (Stargate)
看板L_TradeCente
標題Re: [申訴] forsale版 版主jakevin 未警告 直接水桶
時間Mon Aug 13 00:37:14 2007
先跟組長道個歉,這篇我要回一下
首先你錯的地方如下:
1.你猜測板主的行為,板規定得很清楚,我前面也有說過,沒抓並不表示沒有違規
像如果闖紅燈,警察沒抓你,就代表沒違規嗎?
板規定得很清楚,板主沒抓你,並不代表你沒違規.
但是你違反板規就是事實,板規中並沒有說板主一定要先發警告再水桶.
2.板主都提出證據證明你有違規,但你卻在裝失明看不見那些警告,
你是否該先確定你有閱讀過置底文?而不是推藉說你沒看清楚板規?
3.板主就是會有忽略掉的文章,板主也跟一般user一樣,兩隻眼睛兩隻手,每天只有24小時,
忽略掉不代表板主不會往前追查,板主也是人.
4.板主在置底文有貼出規定,發文時的發文須知上也有提醒,發文的內容也有提醒請勿重複
可是你現在推說沒有警告所以不算?但是你確實有看到這些字沒錯吧?
不知道這是否是你失明的地方?
5.你每天來貼文,剛好沒看到其他人的警告,剛好沒有自覺,剛好你就是這麼幸運,
剛好板主就是漏掉你,剛剛好你那個星期運氣就是比較好,
但是風水輪流轉,過完之後你的運氣就用完了,自然就被板主抓到,
一個星期內板主不知道開了多少警告名單,你若覺得你有違規你可以詢問一下板主,
但你沒有這麼做.
我直覺的認為因為你說不過訂得很明白的板規,所以就開始找理由,什麼官腔,官官相衛,
板規是板主訂的,上面的小組長也未參予制定,何來官官相衛?
小組長也只是照著板上制定的規定來檢查你的文章是否有違反板規.
對於管理者與user態度不知道你為什麼會認為本來不同?
1.首先我想你以"本來"為思考點就是錯誤的起點,這表示你已經不認同板主的想法
2.接著你開始認為管理者(板主)沒有抓你的違規,既然你認為態度不同,
那你又何以能認定你沒有違規?
3.最後就是既然你認為你是user,那你又何以可以揣測管理者的心態?
何以揣測管理者的規定?作以遍蓋全的想法?
還有就是j板主的回文已經證明"已經提醒過",不知道你搞清楚了沒?
還是你接下來要說提醒和警告兩個字不同意思呢?
最後就是,
我想還是該鼓勵你去做些有意義的事情,去造福社會
不要在這裡回應文章浪費時間了
※ 引述《edward522 (RDF)》之銘言:
: 所以你的意思是
: 只要你認為你看到了,也不用公告或通知
: 就算是警告囉?
: 那何必公告一堆警告呢?
: 其實你們說了這麼多
: 也不過就是在打官腔.官官相衛罷了
: 管理者與user該有的態度本來就不同
: 我在此串列第二篇也已經說過了
: 你們只敢針對自己可以硬坳的部分回答
: 說不過的地方就裝失明看不到
: 回應你們這種人根本是浪費時間
: 依照版規,版主在8/6號我PO文後就該提出公告以警告
: 你可以用剛好沒看到來推託
: 但是8/7, 8/8, 8/9, 8/10, 8/11也全都沒看到
: 這樣也說的過去嗎?
: 然後等到8/12才直接說"情節重大",直接水桶
: 另外,請你搞清楚
: 我申訴的論點不是在說我沒違規
: 而是著重在沒警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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