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mami (廣井菊里的BASS EQ效果器)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宣判] Tsucomi69不服Gossiping板主ubcs判決申訴案
時間Tue Aug 11 17:10:16 2026
【裁判字號】啃瓜子聊天組務裁字第 20260810-Gossiping 號
【裁判日期】2026年8月10日
【裁判案由】Tsucomi69不服Gossiping板主ubcs判決申訴案
【裁判全文】
───────────────────────────────────────
主 文
申訴駁回。
原處分(水桶1252天,含前案餘額142天及本次30則累計1110天)維持。
───────────────────────────────────────
說 明
一、
申訴人 Tsucomi69 因於 Gossiping 板30篇文章下分別發表30則推文,內容均涉
辱罵特定政黨,經檢舉後被申訴板主 ubcs 認定違反板規七,連同前案(本組
2026/8/6判決,啃瓜子聊天組務裁字第20260806-Gossiping號,水桶148天,餘
額142天)合併處以水桶1252天。申訴人不服,訴求水桶解除,其申訴文所載理
由要旨為:30則中「1則罵側翼,其它都是罵政黨、黨霉、黨官職等等」,並主
張過去多起同類案件(證03、04、05、06、07、08、09)經板主認定未達違規
標準,本次卻遭全數判定違規,構成雙標;申訴人並主張其曾去信與被申訴板主
溝通,惟未獲回應(「想當然去信溝通什麼根本就無視」);另主張「側翼」一
詞應依國語辭典之軍事原義解釋,非指支持者。
二、
(一)
關於側翼部分:本組8/6判決已就「側翼」一詞於板規七之定性作成認定
(核屬「特定族群」,非屬板規七排除之「政治人物」本身),該判決業已
確定,本案不再重複審理,逕予援用。
(二)
關於申訴人所引既有「未達」判例:申訴人主張過去多起同類案件經板主認
定未達違規標準,故本案亦應為相同認定。惟查,審理案件(含本組務)於
個案審理時,不受過去可能有誤之處理先例拘束,尚不得以「過去曾為相同
(縱認有誤之)認定」作為本案應為相同認定之依據,此即「不法之平等」
不受保障之法理,申訴人此部分主張,尚難採為有利之認定。
(三)
關於政黨是否受板規七「公眾人物、政治人物」排除範圍保障一節:組務認
為,板規七之排除規定,文義上係指涉自然人身分之公眾人物、政治人物,
政黨為法人組織,性質與自然人有別,是否當然涵蓋於排除範圍內,尚非無
疑。退一步言,縱認板規七之排除範圍存有解釋空間,仍應回歸板規體系整
體所欲維護之核心法益為斷:Gossiping 為本站長期排名前列之大板,板規
體系之設計,應以維持看板討論品質、避免看板淪為政治陣營相互攻訐之場
域為核心考量。本案30則推文中,多數用語(如「垃圾」「下賤」「吃屎喝
尿」等)已逾對政黨施政、立場為公評之範疇,純屬人身攻擊性、羞辱性字
眼,縱指涉對象為政黨而非特定自然人,仍與看板應維護之核心法益有所扞
格,應認構成板規七所欲規範之範疇。
(四)
關於申訴人主張去信溝通遭無視一節:經核申訴人所提證據(證02),信件
標題已載明具體案號並附具體對比判例,內容已足使被申訴板主知悉申訴人
不服處分之意旨及理由;縱被申訴板主未實際回覆該封信件,亦不構成組務
受理本案申訴之障礙,申訴人已依組規第4條、第5條完成溝通之嘗試,程序
要件應認已具備。
三、
(附帶意見,非本案判決理由之一部)本案就「政黨本身之侮辱性言論是否受板
規七規範」一節所為之認定,僅係基於本案具體事實所為之個案判斷,不構成對
板規七文字之正式解釋或修訂。
四、
綜上,申訴為無理由,依法予以駁回,原處分(水桶1252天)維持。
代理 啃瓜子聊天小組長 ilovemami
--
https://i.meee.com.tw/WYiJXJt.png
https://i.meee.com.tw/czSvgdL.png
https://i.meee.com.tw/a2myiGB.png
https://i.meee.com.tw/lI0g3Nn.jpg
https://i.meee.com.tw/qefKzsp.jpg
https://i.imgur.com/HlCjyfj.jpe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130.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786439421.A.683.html
※ Tsucomi69: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08/16 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