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Q (得理饒人)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宣判] #1dRJHSdR (L_TalkandCha)
時間Mon Dec 30 10:20:27 2024
@ 原申訴文
●19801 12/26 cycutom □ [檢舉] gossiping板主群未處理到的檢舉文
┌─────────────────────────────────────┐
│ 文章代碼(AID):
#1dRJHSdR (L_TalkandCha) [ptt.cc] [檢舉] gossiping板主群?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735210076.A.9D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 Ptt幣 │
└─────────────────────────────────────┘
@ 相關板規
GossipPicket
第一條 檢舉違規要件
 ̄ ̄ ̄ ̄ ̄ ̄ ̄ ̄ ̄ ̄
‧ 使用本板檢舉違規文章均需附上以下內容。
1.檢舉文章的標題需附上被檢舉者的ID
【如:[文章] 超貼 seabox 】
【如:[文章] 193675 Leeng 政問 】
【如:[文章]
#1LVlQOSH kasion 過短 】
【如:[文章] 多篇 ubcs 板規七 】
一定要打上被檢舉者ID且要寫上違反哪條規定或文章編號、代碼其中一個
未按照此格式者,板主群得不受理。
2.文章標題【如:20025 + 7 1/28 oZAQW □ [新聞] 】
3.文章代碼【違規文前按大寫Q可顯示該文章代碼 如:(AID):
#1H1TzLE_ 】
4.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問卦、謾罵、引戰,請附上貼出板規輔助檢舉】
檢舉違規需附上完整板規或是臨時公告/宣導公告並告知內容何處違反該板規
未按照此格式者,板主群得不受理。
5.違規人名稱
除第1點外,內文需要有這四項,缺少一項者板主群得不受理。
‧ 板主得不受理超過七日違規之檢舉文章、得不受理超過十四日之再次提出檢舉文章。
‧ 板主若經過五日未處理之檢舉文,可再次提出檢舉。
@ 申訴人主張
已信件寄送詢問現任板務 seabox/hateOnas/ubcs 但尚未獲得處理,
希望確認處理情形並儘速處理。
@ 板務原判決
無
@ 組務判決
1. 使用者原申訴時間尚未達 72 小時,本應退件處理,
唯因其敘事用詞中有不清楚之處,舉證中亦難判斷是否符合72小時。
經組務協助確認問題及說明,重新舉證後,
已於72小時後補齊對應資料並完成送件,
受理時間與內容以補件後為主,合先敘明。
2. 經查使用者於 11/28 日於檢舉版提出檢舉
┌─────────────────────────────────────┐
│ 文章代碼(AID):
#1dI7WzoS (GossipPicket) [ptt.cc] [推文] 多篇 keineAhnung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Picket/M.1732802621.A.C9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78431 ! 211/28 cycutom □ [推文] 多篇 keineAhnung 挑釁、謾罵累犯
經組務與板務進行內部討論確認說明,
後續於 12/6 arsonlolita 申請請辭, 12/13 linda17a3 版務解職,
12/13 新任板務 hateOnas 申請上任。
期間因板務人手短缺,板務繁重難以儘速處理,組務予以理解,不另課責。
另 GossipPicket 有規範
‧ 板主若經過五日未處理之檢舉文,可再次提出檢舉。
板務說明若使用者希望加速處理,可盡量循此程序進行,以利版務運作。
3. 另已與板務協調討論有關板務更迭對此一版規的處理原則,
對於空窗期處理的部分,新上任者不受上任與否期限之影響,仍可處理。
4. 本案經查板務已經完成判決。
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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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192.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735525229.A.F4D.html
※ 編輯: TonyQ (42.70.192.152 臺灣), 12/30/2024 10:25:30
※ gogin: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12/31 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