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公告] 修正組規 第21條
時間Mon Jul 1 17:39:10 2024
修正前
第 21 條
板主失職或違反相關規定,組務得依情節給予以下處分,口頭警告二次等於一次
警告,警告二次將予以解職,
警告有效期限為一年。
一、口頭警告。
二、停權。
三、警告。
四、解職。
修正後
第 21 條
板主失職或違反相關規定,組務得依情節給予以下處分,口頭警告二次等於一次
警告,警告二次將予以解職,
警告有效期限為一年。
一、口頭警告。
二、停權。
三、警告。
四、解職。
板主多次因非主動之故被解職,小組方得視情節,最重褫奪於本小組內擔任板主
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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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gogin: 此修正條例公告後於0715實行 49.158.78.8 07/01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