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NANPA (≧<>≦)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Fw: (ubcs) Re: [通告] GossipPicket檢舉文 #1az68DU0 及 #1az6DGw-
時間Sun Sep 10 02:05:12 2023
※ [本文轉錄自 DANANPA 信箱]
作者: DANANPA (≧<>≦)
標題: Re: [通告] GossipPicket檢舉文
#1az68DU0 及
#1az6DGw- 申訴
時間: Fri Sep 8 22:13:37 2023
※ 引述《ubcs (覺★青年超冒險蓋)》之銘言:
: ※ 引述《DANANPA (≧<>≦)》之銘言:
: : ※ [通告] 共 2 人收件
: : ※ ubcs lwt501cx
: : ---------------------------------------------------------------------------
: : 依#1arbhoNM (GossipPicket)說明不受理超過7日違規文
: : 但9/3的#1az68DU0 (GossipPicket)檢舉8/24違規文
: : 及9/3的#1az6DGw- (GossipPicket)檢舉8/27違規文
: : 皆已超過7日卻還是受理?
: : 再來板規7的標準到底為何?
: : 說「跟支那同一陣線」算謾罵?
: : 難道支持中國很丟臉嗎?
: : 說「藍白仔帶風向造謠」算謾罵?
: : 難道沒查證法規就隨便說政府沒抓菸盒不算造謠嗎?
: : 以上,請兩位板主給個合理說明。
: "得"不受理的意思,是可以受理也可以不受理
: 這點站方與各組務都有相同字眼相關板規,解釋也是同上句意思
請問超過7日受理的標準為何?
看板主心情?還是與板主的關係友好與否?
若是沒有明確規定超過7日得受理的標準
那這條只是板主拿來打壓異己的工具罷了
因為只要我現在得罪板主
即便是我一年前的文章也可以被板主拿來秋後算帳
但若是和板主關係友好的板友,板主便可使用這條特赦他
: 另外板規七不是只有謾罵
: 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
: 有沾到都是範圍內,相關檢舉案 至少有挑釁、引戰等涵義故判罰違規
: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1~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看板或其使用者,
: 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之文章,
: 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 於推文違規者水桶七日。
: ‧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對於非具有本國國籍者
: 等族群之謾罵推文不予受理;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藍白仔跟支那同一陣線」這句違反什麼?
我認為支那是正義的一方
那藍白仔和支那同一陣線有何問題?
就像有些人認為美日才是正義的一方
那說他們和美日同一陣線,他們會覺得不舒服嗎?
再來菸盒那篇一開始的原PO本身就是造謠帶風向說政府沒在抓不合規定的菸盒
而我也有提出證據闢謠,所以造謠帶風向的事實存在
而且我在八卦板上也闢謠過許多篇造謠風向文
所以我說藍白仔造謠帶風向只是陳述事實
而非無所本隨便說的,本就可受公評
且下面推文也沒任何人反駁
何來引戰、挑釁之說。
若板主堅決不撤銷判決
我後續會上訴組務板
還請板主提供已被刪除的
#1awpjE9w (Gossiping) 原文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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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DANANPA (61.227.43.156 臺灣), 09/10/2023 0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