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sdomOrLie (LIvELIfE)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證09] #1ZcU3IB_ (AllTogether) 認事用法有誤
時間Thu Dec 15 18:24:01 2022
※ [本文轉錄自 WisdomOrLie 信箱]
作者: WisdomOrLie (LIvELIfE)
標題: Re: Re: 呃?
時間: Thu Dec 15 00:32:33 2022
※ 引述《pinpo (cellr)》之銘言:
: ※ 引述《WisdomOrLie (LIvELIfE)》之銘言:
: : 這裡再附上幾個注音文的定義
: : 1. Wiki
: :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3%A8%E9%9F%B3%E6%96%87
: 請見「台灣常見的注音文」,
: 這就是我說的「一般用法」跟「正確用法」。
: : 2. 香港網路大典
: : https://evchk.fandom.com/zh/wiki/%E6%B3%A8%E9%9F%B3%E6%96%87
: 這邊有ㄚ是用「啊」的用法,
: 這也是本頁面(注音文)的範疇。
: : 3. 百度百科
: : https://baike.baidu.hk/item/%E6%B3%A8%E9%9F%B3%E6%96%87/1336620
: : 以上全數內容指的都是注音符號
: 這個寫的跟其他兩個差不多。
: 另外,
: 公正第三方判定建議還是以台灣用法為主,
好的 我想這樣應該可以開始收斂
1. 我使用的是中文字,並沒有使用注音符號
2.1. 我已明確表達我要表示是「媽呀」,與相關信件中範例使用的是一樣使用語意,充其量就是同音不同字的問題
2.2. 若文章內不應該出現錯別字或用字應該精確,應該在板規內明確定義
3. 此判例系因管理者個人解讀,首次出現以中文同音字被視為注音符號的觀點,故以違反2.4 注音文條例為由認定違規
4. 先前信件裡除提及各板使用經驗,也另外提供各國對注音文的定義,均與大眾觀點和過往使用經驗上認定的注音文定義有非常大的差異。
我以一個使用者的觀點來看
如果要由版主要對板規進行超譯,甚至是與台灣本地甚至是其他大眾觀點逆其道而行,那這樣的行為跟法律或是板規存在的目的意義無關。
僅是管理者在對無能為力的使用者表示管理者有能力濫用站方給予的權力而已
如果你這邊同意目前結論的話
那我會再往下一個流程進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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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WisdomOrLie (101.137.86.246 臺灣), 12/15/2022 18: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