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1121 ()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申訴] 不服Gossiping版主 arsonlolita 判決
時間Mon Sep 23 11:52:37 2019
援引組規
第 5 條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申訴案駁回。板主超
過72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板主未回應未達72小時即申訴,視為「
未與板主溝通」,申訴案駁回。
參考申訴人於申訴主文中的第二點回答及說明,顯未與板主溝通即提出申訴。
本案判定駁回。
請申訴人先與板主溝通,若經溝通後仍不服判決,可至組務板提出申訴。
--
本文轉知申訴人 OGCOGCOGCOGC。
※ 引述《OGCOGCOGCOGC (OGC專打蠢吱)》之銘言:
: #---------------------[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 (是/否) 是
: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否) 否
: 說明:
: 因板主已在水桶文#1TURxXKv (Gossiping) 請我自行申訴 我就直接來了
: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否) 是
: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 申訴人 :OGCOGCOGCOGC
: 看板板名:Gossiping
: 被申訴人:arsonlolita
: 申訴訴求:撤銷10年水桶
: 申訴內容:
: 板主arsonlolita以一個簡易判定
: 就認定我是跳板多人集團或其他水桶分身
: 來水桶我10年 我不能接受
: 以下說明
: 1.我早就被查過2次帳號了
: 第一次: #1T907zUd (L_TalkandCha)
: 第二次: #1TEp3u8Y (L_TalkandCha)
: 第一次小組長認定無看板違規 沒送: #1TD9emlq (L_TalkandCha)
: 第二次送帳號部 帳號帳長認定非分身: #1TM13FKz (ID_Multi)
: (轉錄至此板: #1TM3X6k9 (L_TalkandCha))
: 帳號帳長認定非分身 現在板主比帳號站長還大 可以直接判分身嗎?
: 再者 板主大量使用的簡易判定 #1Lcf605n (L_TalkandCha)
: 發現違規分身 > 簡易判定先水桶 > 不服申訴小組/帳號部查
: 我已經被帳號部查過了 現在可以又跳回第二個步驟嗎?
: 節錄 #1Lcf605n (L_TalkandCha)
: : 如果各位板主只是想給那些id水桶等等的一般板務行政懲處,請避免使用多重帳號
: : 這樣的理由,因為那是帳號部的權限。
: : 依照過去的規定,當然必須以帳號部認定之多重id為準。
: 2.站規沒說不能用跳板 板規沒說不能用跳板
: 我承認我用跳板發文阿 可是我依照板規發文無違規
: 節錄水桶文 #1TURxXKv (Gossiping)
: : 說明:
: : 1.目前站規及板規並未明訂限制跳板使用
: : 唯積極看板使用行為者
: : 以
: : 第十九條:〔補充〕
: :  ̄ ̄ ̄ ̄ ̄ ̄ ̄ ̄ ̄
: : 板規有規範不到之模糊地帶,板主將臨時應變處理。
: : 對於特殊事件之處理,有另訂公告規範之必要者,板主得另行公告。
: : 作臨時處置。
: 這個說明看不懂 我認為板主以第十九條擴權濫權來水桶
: 板規沒說的事 不要用莫須有的罪名來定罪
: 3.結論
: 我非任何人或任何集團的分身 帳號部已經證明了
: 我依照板規一天發一篇新聞 沒違反板規或是站規
: 以上
: 下9篇為證據
: [01] 八卦板水桶公告 #1TURxXKv (Gossiping)
: [02] 我收到的水桶通知
: [03] 八卦板板規 #1TN95cd7 (Gossiping)
: [04] 我第一次在這裡被查帳: #1T907zUd (L_TalkandCha)
: [05] 我第二次在這裡被查帳: #1TEp3u8Y (L_TalkandCha)
: [06] 第一次被查帳 小組長判決文 #1TD9emlq (L_TalkandCha)
: [07] 第二次被查帳 帳號站長判決文 #1TM13FKz (ID_Multi)
: [08] 第二次被查帳 帳號站長判決文 轉錄至本板 #1TM3X6k9 (L_TalkandCha)
: [09] 板務管理mousepad說明文 #1LcFJBGK (BoardCourt)
: (此篇同#1Lcf605n (L_TalkandCha))
: PS.多篇證據為本板文章 無法轉錄 恕我用re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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