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easonfb (eason)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申訴] 不服 alltogether 板主群判決
時間Sat Aug 31 00:25:27 2019
#---------------------[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 (是/否)Y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否)Y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否)Y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申訴人 :caeasonfb
看板板名:alltogether
被申訴人:cu0920,ianonly,molukino
申訴訴求:撤銷水桶處份,回復刪文。並對板主失職可議之處,按組規處理。
申訴內容:
alltogether板是為ptt下之『網路交友聯誼』平台,亦提供公眾對於看板上人、事
感想心得之討論空間。
肇因於板上近日有數篇文章,內容均是特定網友控訴自身在此看板遭人所謂「網路交友/
騙財騙色」之情事(證2,3,4),業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本人於8/27當日閱讀上述文章後
內心有感而發,又看到媒體即時新聞上有一則關於網路交友糾紛案例的情境相似,遂將
其加入感想心得內做為實例一併發表於看板上。
查本人文章標題:『 [氧氣] 竹科女工程師沒人追 慘遭已婚假富二代騙 』(證1)
蓋通篇文章除表達本人對於看板上網友控訴遭騙文章之內心感想外,更欲藉現實新聞事件
之具體例子,用以提醒alltogether網友在網路上交友要謹慎小心,勿為損人害己之事。
次查本人文章內容以小標題分為序篇、本文、附註3個部份。
序篇用意在顯明新聞為實例屬性;本文則明白陳述自身對板上「網路交友/騙財騙色」
話題文章的內容感想;附註則純為循板上舊例、為合乎聯誼意旨所添。
故不論標題及內文,均難謂與alltogether『網路交友聯誼』的看板意旨無關,文章內文
亦明顯屬於此看板上「網路交友/騙財騙色」的熱門話題後續探討範疇,當無疑義。然卻
於發表後旋即遭板主以個人喜好,逕以違反板規一之名加諸水桶14天處份(證5)。
本人遂於8/27發信要求說明(證6),其後雖板主於將屆72小時之前第1次回覆(證7),
但對於本人再次針對其濫行解釋及處份標準不一致所提出之質疑(證8),
板主於第2次回覆中仍舊模稜兩可地迴避問題,只以「有人也覺得」之話語搪塞(證9),
並無法對本人何處涉有違規之事實,或其任期內審核標準不一處提出合理的說明解釋
(證10,11,12,13)。
倘若以板主在證7中自圓其說的2項裁定標準 (雖該標準從未在板規裡面明文記載!):
--a.[氧氣]標題文章需白紙黑字寫出與看板之關連性:
若以板主任內發生的證4、10為例,當吾人單獨閱讀文章時,由內文均無法得知其與
本看板上之人或事之關連性;甚至再以板主任內所發生的證11、12、13文章為例,
文章只提到發文者「喝醉微醺」、「等車」、「祝我生日快樂」等,實難看出其與此
看板上任何人、事之關連性。
-->不免令人質疑: 為何同一板主卻厚此薄彼? 上述文章未以同一標準審核處理?
且相關板規根本未有變動,但今日卻用憑空生出的標準對本人
與看板意旨關連性更高的文章開罰?
--b.[氧氣]標題文章裡不得寫徵友字眼:(實際上用[氧氣]為標題徵友者屢見不鮮亦不罰)
若板主所言標準成立,則以證11、12、13等三篇文章為例,三篇都是在板主任期內發
生,且也都明列出「多項」徵友條件--但板主卻從沒有進行過任何處理,甚至在證
12、13下面還可以看到cu0920板主的自己推文說:「生日快樂!」
-->這麼說來,同一位板主不只放任違規、還讚同推崇自己認定違規的文章,甚至做
著鼓勵違反板規標題的行為。
-->又相關板規根本未有變動,故上述作為若不是顯示出板主帶頭做亂,就是自證出
同一位板主的心證標準前後矛盾不一,對於裁定標準的解釋只為自圓其說。
--再者,證2、4的本文裡、證10下方推文中,多有網友因力挺控訴人而公開以文字圖案
明示暗喻流傳當事人姓名、公司、臉書、論文等個資,實已違反板規九應水桶一個月,
但板主除縱容個資流傳散布,更無視其他板友們於公開板面上之檢舉迄今已30日餘。
而同時,板主卻對本人對於這些控訴遭騙案例的文章稍持保留態度的感想心得,於發表
後17分鐘便以濫行解釋的標準進行刪文並禁言。
-->此種厚此薄彼的雙重標準及效率、打壓不同立場與消音的偏頗行徑,
其用意及心態昭然若揭,實已達失職妄為之程度,很難不引起眾人非議。
綜上所述,在此標準不一的管理結果下,合理臆測吾人遭處份消音或檢舉被忽視,可能僅
因喜好、看法立場、價值評價、認知與板主不同所致。
倘論壇管理者濫行解釋規定與處份,僅憑個人一己好惡來決定大眾發言之聲量與走向,
除辜負被賦予之職責,更影響公眾發言討論之權利,也違背看板成立之用意。
故依規定向小組長提出申訴。
依alltogether 板規一規定,
一、未依本板發文標題發文
-避免板面分類標題濫用,造成分類不清,未依規定使用一律水桶兩週。
又依公告
#1HfYRJip (AllTogether) [公告] 關於標題 (證14)之規定,
2.[氧氣] 對於在本版遇見之某件事或是某人之感想想要與版友討論或分享
審度上開各條文,本人文章實無任何違規之涉,遭到板主水桶及刪文洵屬無理。
懇請小組長協助處理申訴案,除撤銷水桶處份,回復刪文外,
並對板主失職可議之處,按組規處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05.230.1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567182329.A.38C.html
1F:→ JustSad: 批踢踢、氧氣、微信、徵友,傻傻分不清 175.183.94.38 08/31 01:10
2F:→ JustSad: 楚? 175.183.94.38 08/31 01:10
3F:→ JustSad: 鬼門關了,不要在人間逗留很危險的。 175.183.94.38 08/31 01:11
4F:推 cu0920: 是我偶像!!! 就知道你會來QAQ 115.82.211.50 08/31 01:29
5F:推 cu0920: 證10標題清楚打出O2 確實跟本板有關啊 115.82.211.50 08/31 01:31
6F:→ cu0920: 其他你舉證的文章都在新板規實行前 115.82.211.50 08/31 01:31
7F:→ cu0920: 新板規十八清楚說明不溯及既往 115.82.211.50 08/31 01:32
8F:→ cu0920: 歡到這裡來真的很無鳥 115.82.211.50 08/31 01:32
9F:推 ceylon0614: 歐兔板主真有趣 偶像偶像的叫 36.232.175.189 08/31 02:36
10F:→ ceylon0614: 搞不好hate板已經發了靠北文了呢 36.232.175.189 08/31 02:37
11F:→ cu0920: 這篇文章只剩七個字了 老太婆的裹腳布 115.82.211.50 08/31 03:42
12F:推 JustSad: 我有惹到廢渣級的背後靈,法院沒進過還想 175.183.94.38 08/31 10:34
13F:→ JustSad: 嚇我XD 175.183.94.38 08/31 10:34
14F:→ JustSad: 這篇文一出現,我就想噓他了,但證據一 175.183.94.38 08/31 10:36
15F:→ JustSad: 直沒出現。 175.183.94.38 08/31 10:36
16F:→ JustSad: 一次投訴三個板主,不是職業打怪等級的 175.183.94.38 08/31 10:37
17F:→ JustSad: 檢舉雞,就一定是孤魂野鬼。 175.183.94.38 08/31 10:37
18F:推 cu0920: 能被稱為檢舉機的世上只有一人 所以應該是 115.82.211.50 08/31 10:46
19F:→ cu0920: 後者吧 115.82.211.50 08/31 10:46
20F:→ JustSad: 我不想先入為主有偏見,還是苦等他證據 175.183.94.38 08/31 10:56
21F:→ JustSad: 轉完。 175.183.94.38 08/31 10:56
22F:→ JustSad: 嘴巴說要提醒大家別受騙 175.183.94.38 08/31 10:57
23F:→ JustSad: 下面卻更誠實的想徵友徵異性= =? 175.183.94.38 08/31 10:58
24F:→ JustSad: 妳們不要被騙財來給我劫色的概念? 175.183.94.38 08/31 10:59
25F:→ JustSad: 假道學,內文還忘了要跟板沾邊。 175.183.94.38 08/31 11:00
26F:→ JustSad: 自己功力不夠想雙修被封存剛好而已。 175.183.94.38 08/31 11:01
27F:→ cu0920: 雙修XDDD 真的太好笑惹 不愧是偶像 115.82.211.50 08/31 12:11
28F:→ JustSad: 假道學不是騙財就是騙色,看不慣騙財就只 175.183.94.38 08/31 15:41
29F:→ JustSad: 能劫色了。 175.183.94.38 08/31 15:41
30F:→ JustSad: 我從以前就一直有個疑惑又浮出 175.183.94.38 08/31 19:55
31F:→ JustSad: 原po樓主不是回應推文,原文也沒明顯更 175.183.94.38 08/31 19:56
32F:→ JustSad: 動(或我忽略? 175.183.94.38 08/31 19:56
33F:→ JustSad: 一直會即使更新編輯的用意(樂趣?)? 175.183.94.38 08/31 19:57
34F:→ JustSad: 即時編輯,這個輸入法字庫真的很鳥 175.183.94.38 08/31 19:58
35F:→ cu0920: 每次編輯在文章裡加些冗文贅字啊 115.82.211.50 08/31 21:23
36F:→ cu0920: 到最後這篇文到底想講什麼都錯亂了吧 115.82.211.50 08/31 21:24
37F:→ JustSad: 樓很高,但沒人在討論他的訴求,所以眼 175.183.94.38 08/31 23:23
38F:→ JustSad: 神死? 175.183.94.38 08/31 23:23
※ 編輯: caeasonfb (219.84.9.130 臺灣), 09/01/2019 14:14:26
39F:推 JustSad: 又編輯了,這一次我有稍微看一下了XD 175.183.94.38 09/01 15:00
40F:→ JustSad: 你為什麼只抓我違規,厚此薄彼,沒抓他 175.183.94.38 09/01 15:00
41F:→ JustSad: 們? 175.183.94.38 09/01 15:01
42F:→ JustSad: 不高興你可以去蒐證舉發啊! 175.183.94.38 09/01 15:01
43F:→ JustSad: 爆竹明顯針對我袒護跟我對嗆的都沒事了 175.183.94.38 09/01 15:03
44F:→ JustSad: 板主群並沒有把你當成大咖、玩你。 175.183.94.38 09/01 15:03
45F:→ JustSad: 回家找媽媽哭哭比較可能討拍…… 175.183.94.38 09/01 15:04
46F:→ JustSad: 申訴改編成陳情表,臨表涕泣,不知所云。 175.183.94.38 09/01 15:05
47F:→ JustSad: 只能跟諸葛亮一樣咳血飲恨。 175.183.94.38 09/01 15:06
48F:→ JustSad: 如果你這個板被桶就失去人生目標…… 175.183.94.38 09/01 15:08
49F:→ JustSad: 可以效法檢舉雞,學不成也能像忠孝。 175.183.94.38 09/01 15:08
50F:→ JustSad: 挖洞、蒐證、舉發,你就能找到他們的人 175.183.94.38 09/01 15:09
51F:→ JustSad: 生意義。 175.183.94.38 09/01 15:09
52F:→ cu0920: 有偶像的加持果真QQ了 115.82.211.50 09/02 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