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rgeEagle (鷹界彭于晏)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證04]不服 Wanted 板主 LittleCalf 判決
時間Wed May 1 16:42:53 2019
※ [本文轉錄自 LargeEagle 信箱]
作者: LittleCalf (小萌牛)
標題: Re: 《申訴》違規處分:版規8
時間: Wed May 1 13:59:02 2019
午安,還是要跟你說
很抱歉,我不會更改判決
幹話這詞一直以來
都是以不雅字眼或版規6-3處理
或許過去的判決的確不能代表未來也該如此
但是我認為既然知道過去將幹話視為違規
如果認為不合理應該主動提出
而不是違規後才去質疑
不過你依然有申訴的權利
如果還是覺得有疑慮可以自行去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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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9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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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LargeEagle (61.231.57.52), 05/01/2019 16:42:53
1F:推 cureHAPPY: "幹話"不雅??真的別太期待那些當板主的 61.62.184.191 05/01 18:16
2F:推 fantiida: 版規就已經寫在那了,這條不知道多久了 59.127.92.21 05/01 18:57
3F:推 panex0845: 過去違規代表現在可以繼續違規 神邏輯 61.216.67.163 05/01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