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n5566 (惦惦)
標題Re: [申訴] WomenTalk三板主判決不公.濫權.牴觸站規
時間Sun Dec 6 01:50:44 2015
本案申訴人未經與板主溝通逕行申訴,該案不予受理,申訴人禁言7日。
第三章 申訴相關
第 5條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除不予受理申訴外
,處禁言7日。
板主超過72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板主未回應達72小時即申訴,
視為「未與板主溝通」,除案件不受理外,處禁言7日。
原始申訴時間
作者 XPXCXOXD (我已失去某些資格) 看板 L_TalkandCha
標題 [申訴] WomenTalk板主KKALI及SSGG5566的判決
時間 Sat Dec 5 14:03:01 2015
※ 引述《XPXCXOXD (我已失去某些資格)》之銘言:
: 申訴人:XPXCXOXD
: 案件類別: 一般
: 看板板名:WomenTalk(女人聊天板)
: 被申訴人:KKALI、SSGG5566、qazijn
: 申訴訴求:一、退回對我不公的判決。
: 二、取消對我禁言7日。
: 三、使我的文章恢復於該板上。
: 四、對我的推文斷章取義惡意妖魔化我,在WomenTalk板公開致歉。
: 五、WomenTalk板三位板主濫權部份,請小組長監督並要求改善。
: 六、WomenTalk板允許未滿18歲者進板,與最上層站規牴觸,請糾正。
: 申訴內容:一、我在WomenTalk板發表一篇文章,被板主群聲稱受到部份板友感到噁
: 心、不舒服,並被板友依該板之板規7檢舉,板主群遂施以不公之判
: 決(經KKALI板主回信表示是三位板主共同裁決的,依憑的是板上的
: 風氣,但未明言該板具體風氣為何)。
: 二、判決除退文外,並禁言7日,然綜觀全文及推文討論內容,板友們意
: 見不一,並非所有人都感到噁心、不舒服,最終推文數甚至多過噓文
: 數。並斷章取義地挑取我的推文,惡意將我妖魔化,依此栽罪於我。
: 再用板規中所無的「噁心」、「不適當」、「擾亂看秩序」及「鬧板
: 」將我定罪判決。
: 三、延伸第二項,對於板主提及我「感到噁心」、「不適當」該板並無任
: 何板規限制;而「擾亂看板秩序」及「鬧板」,更非事實(沒有形成
: 討論串,且僅於我那篇文章中讓板友推、噓文討論)。然而板主群卻
: 依此判決,經板主KKAL來信說明:此為板主權利義務規範。且判決過
: 重,又無法說明具體原因,此些皆顯現出板主群的濫權事實。
: 四、還是延伸第二項,,板主KKALI來信說明是因為:「本板允許『未滿十
: 八歲進入』,故認定您發表之言論並不適合本板發表。」顯示本板牴
: 觸站方「未滿十八歲不得進入」的最高原則,應予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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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註]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除不予受理申訴外
: ,處禁言7日。
:
: [註]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 [證01]一、被處分文章備份。
: [證02]二、板主公告。
: [證03]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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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un5566 (114.26.158.222), 12/06/2015 01:5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