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PXCXOXD (我已失去某些資格)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申訴] WomenTalk三板主判決不公.濫權.牴觸站規
時間Sun Dec 6 01:14:12 2015
申訴人:XPXCXOXD
案件類別: 一般
看板板名:WomenTalk(女人聊天板)
被申訴人:KKALI、SSGG5566、qazijn
申訴訴求:一、退回對我不公的判決。
二、取消對我禁言7日。
三、使我的文章恢復於該板上。
四、對我的推文斷章取義惡意妖魔化我,在WomenTalk板公開致歉。
五、WomenTalk板三位板主濫權部份,請小組長監督並要求改善。
六、WomenTalk板允許未滿18歲者進板,與最上層站規牴觸,請糾正。
申訴內容:一、我在WomenTalk板發表一篇文章,被板主群聲稱受到部份板友感到噁
心、不舒服,並被板友依該板之板規7檢舉,板主群遂施以不公之判
決(經KKALI板主回信表示是三位板主共同裁決的,依憑的是板上的
風氣,但未明言該板具體風氣為何)。
二、判決除退文外,並禁言7日,然綜觀全文及推文討論內容,板友們意
見不一,並非所有人都感到噁心、不舒服,最終推文數甚至多過噓文
數。並斷章取義地挑取我的推文,惡意將我妖魔化,依此栽罪於我。
再用板規中所無的「噁心」、「不適當」、「擾亂看秩序」及「鬧板
」將我定罪判決。
三、延伸第二項,對於板主提及我「感到噁心」、「不適當」該板並無任
何板規限制;而「擾亂看板秩序」及「鬧板」,更非事實(沒有形成
討論串,且僅於我那篇文章中讓板友推、噓文討論)。然而板主群卻
依此判決,經板主KKAL來信說明:此為板主權利義務規範。且判決過
重,又無法說明具體原因,此些皆顯現出板主群的濫權事實。
四、還是延伸第二項,,板主KKALI來信說明是因為:「本板允許『未滿十
八歲進入』,故認定您發表之言論並不適合本板發表。」顯示本板牴
觸站方「未滿十八歲不得進入」的最高原則,應予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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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註]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除不予受理申訴外
,處禁言7日。
[註]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證01]一、
被處分文章備份。
[證02]二、
板主公告。
[證03]三、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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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KALI: 針對申訴內容第二點,板主只有刪文與禁言處分,並未退文。 12/06 01:24
2F:→ XPXCXOXD: 用詞使用錯誤,更正,依樓上K板主所說為準。 12/06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