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821014 (第一屆井字遊戲比賽-亞軍)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檢舉] WomenTalk版 版主群 濫權、失職
時間Mon Nov 30 01:42:05 2015
※ 引述《gun5566 (惦惦)》之銘言:
: 有關檢舉人指稱「提出之問題皆未得到正面回應」,
: 業經組務至 WomenTalk 板查核相關板務文、禁言公告,皆有板主群予以回應。
: 若回應內容非檢舉人所要之答案,對此板主群並無違反相關規定,
: 亦無「可檢舉」之處(未涉及任何違規)。
: 若對於板主之處分有不服或使用者違規,板主未依板規給予處分,
: 再請檢舉人依相關案件檢舉。
: 本案於三日內若無新事證,將自動結案。
: ※ 引述《m821014 (第一屆井字遊戲比賽-亞軍)》之銘言:
: : 檢舉人 :m821014
: : 檢舉對象:qazijn/KKALI/SSGG5566
: : 看板名稱:WomenTalk
: : 訴求內容:
: : 本人已在該版發表版務文,提出之問題皆未得到正面回應,
: : 且由版主群共同認定之判決只有KKALI版主出來回覆(並未表示由版主群討論之結果)
: : 故於此再向小組長提出檢舉。望請撤回三篇之懲處(以及正在審理之roger29案件)
: : 而因該版主群未審先判且有箝制言論自由,及在版上給予政治文重判30天,
: : 有殺雞儆猴之效果,皆屬失職與濫權,此與台大批踢踢實業坊之站規相互牴觸,
: : 且違反台大批踢踢實業坊創設之要旨-言論自由。
: : 望請小組長給予三位依失職處分警告乙次
: : 檢舉事由:
: : ┌─────────────────────────────────────┐
: : │ 文章代碼(AID): #1MMFNsXL (WomenTalk) [ptt.cc] [公告] 30日份桶裝水 pianob │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WomenTalk/M.1448670710.A.855.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6 Ptt幣 │
: : └─────────────────────────────────────┘
: : 該篇版主群認為「與本板明顯無關、亦禁止發表易生爭議文章」
: : 故可知該篇由(1)與本版明顯無關、(2)禁止發表易生爭議文章所判定而得懲罰
: : 然依照往例或與近一個月內之政治文皆與該篇相去不遠,同屬政治文範疇,
: : 卻未曾有判決認定,而今天卻突然判決此篇為無關本版及易生爭議之文章。
: : 是否往後有與無關本版之文章(與女孩無關)皆須水桶且得判30天之水桶時間?
: : 又 該篇尚未有人討論也無爭議出現,版主群卻未審先判認定為易引發爭議文章
: : 是否往後只要有文章不合三位版主皆可認為易引發爭議而刪除並水桶之?
: : 易引發爭議雖由版主群認定,然公眾認定之爭議文似乎更明顯卻未判決?
: : 版上多有被噓到X1 X5 X6之文章,而這些文章難道不是有爭議嗎?
: : ┌─────────────────────────────────────┐
: : │ 文章代碼(AID): #1MM524gu (WomenTalk) [ptt.cc] [公告] 劣退水桶 myteala │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WomenTalk/M.1448628356.A.AB8.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4 Ptt幣 │
: : └─────────────────────────────────────┘
: : 版規未說明國罵屬於半決要素之原因
: : 如果因為內文惡意宣洩個人政治理想而判處退文那並無話可說
: : 然判決文最後出現出現國罵字眼
: : 是否國罵也加入判決之要素中?那是否該版有出現國罵之行為都需比照辦理?
: : 而更詳細之檢舉理由請詳見附件中版務1
: : 附件
: : 12750 + 11/28 m821014 □ [檢舉] WomenTalk版 版主群 濫權、失職
: : 12751 + 11/28 m821014 □ [檢舉] WomenTalk版 版主群 濫權、失職(公告1)
: : 12752 + 11/28 m821014 □ [檢舉] WomenTalk版 版主群 濫權、失職(公告2)
: : 12753 + 11/28 m821014 □ [檢舉] WomenTalk版 版主群 濫權、失職(版務1)
: : 12754 11/28 m821014 □ [檢舉] WomenTalk版 版主群 濫權、失職(版務2 k…
: : 12755 11/28 m821014 □ [檢舉] WomenTalk版 版主群 濫權、失職(版務3 …
: : ==============================================================================
: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註] 本組僅受理板主之行為檢舉,不受理看板違規檢舉。檢舉需檢附以下文件,檢
: : 附要件缺少者,將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檢舉。
: : 一、[附01]證明文章。
: : 二、[附02]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檢舉對象改為
SSGG5566版主,
原因在於公告2
#1MMMdPVR (L_TalkandCha) 中
SSGG5566於該公告底下宣稱
文章代碼(AID):
#1MMFNsXL (WomenTalk) [ptt.cc] [公告] 30日份桶裝水 pianob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WomenTalk/M.1448670710.A.855.html
-------------------------------------------------
[說明]
經檢舉板主群討論
與本板明顯無關、亦禁止發表易生爭議文章
-------------------------------------------------
因此本人檢舉對象才會指向三位女版版主
然經今天KKAKI之公告文
┌─────────────────────────────────────┐
│ 文章代碼(AID):
#1MMp5A-l (WomenTalk) [ptt.cc] [公告] 改判 pianoboyx 與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WomenTalk/M.1448816970.A.FA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 Ptt幣 │
└─────────────────────────────────────┘
其後隔天SSGG5566認同了我的水桶想法,同時我請SSGG5566來發表公告文章,將其水桶,
我與SSGG5566的溝通內容,並未向qazijn討論,而自己做出裁決,並連累到SSGG5566,
在此對於我與qazijn溝通不善以及SSGG5566來坦此公告,向兩位版主道歉,
1F:推 m821014: 所以是未和qaz版主討論過,就直接說經版主群認定嗎? 11/30 01:16
這部分是我溝通不善的問題
顯示KKALI與SSGG5566版主明顯未與qaz版主溝通後擅自使用「經版主群討論」
明顯有欺瞞之實。
然KKALI當天於版務文有做回覆,雖未滿意但仍可於接受範圍,
而今天也發公告文說明與解釋該判決,本人也同意KKALI版主之部分解釋。
但小弟並不希望SSGG5566版主永遠都把其他版主推出來擋,
版務文也不回覆甚至於版上發表有爭議之文章,造成今天K版主又必須出來澄清和處理
未見SSGG5566有任何作為!
而該公告文
#1MMFNsXL (WomenTalk) 明顯為SSGG5566版主所發表
望請小版主針對該公告內不實說明(經版主群討論),
與不理會版務問題(
#1MMJ1_Cx (WomenTalk)KK版主並未說明該回覆為全體版主共識討論後之結論,故認定為KK版主一人之言)
進行懲處。
也在此向qaz版主抱歉,未經詢問SSGG5566所言是否真實(雖然也沒想到會是未經三位版主討論,但公告卻說版主群)
就逕行檢舉,本人在此取消向qazijn版主檢舉之行為。
而KKALI版主處理版上事務有目共睹,雖判決行為有誤但仍願意與版眾討論和解釋,
本人也取消向KKALI版主檢舉之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119.9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48818928.A.07D.html
3F:→ KKALI: 欺瞞的部分為我溝通不善,必須有人承擔這二字 我願負責 11/30 01:53
4F:→ KKALI: 公告文為我請ssgg5566發布 若有需要可提供水球紀錄 11/30 01:54
5F:→ KKALI: 以上若有缺漏回應之部分,請再告知,我會儘速回應 11/30 01:55
6F:→ m821014: K版主,在該篇文中一開始沒有說 為版主群共同回應 11/30 01:58
7F:→ m821014: 所以很難界定到底是您個人回覆或是版主群討論後回覆 11/30 01:59
8F:→ m821014: 雖然回覆的版務文理當應是版主群討論過後發表 11/30 01:59
9F:→ KKALI: 我忘記附上咩 11/30 02:00
10F:→ m821014: 我知道啦 等我說完 但回覆方式又很像您個人的回答 11/30 02:00
11F:→ m821014: 至於溝通不善您與S版主皆有情形沒錯 您也有水球認定 11/30 02:02
12F:→ m821014: 而我主要是檢舉S版主,該共同承擔於公告之欺瞞事實 11/30 02:02
13F:→ m821014: 與未回覆版務文(當時認定是K版主個人回應) 11/30 02:03
14F:→ m821014: 甚至在底下推文也是嬉鬧和開玩笑沒有回應版友問題 11/30 02:03
15F:→ m821014: 所以我還是希望由S版主來回應這件事(當然我沒資格要求, 11/30 02:04
16F:→ m821014: 還是由小組長判定) 11/30 02:05
17F:→ m821014: 我可以了解K版主對事情負責的態度,但S版主的確有做不好 11/30 02:05
18F:→ m821014: 的地方,希望不要揠苗助長,有些事情還是得由他親自處理 11/30 02:06
19F:→ m821014: 或是體會過才知道,在未來才更有能力處理版上問題。 11/30 02:06
20F:→ m821014: 個人想法,言詞上有不尊重之處還望海涵。 以上 11/30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