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ccess0409 (貢糖新衣)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申訴] Mentalk板務FinalAce不當使用權力
時間Mon Mar 16 21:57:59 2015
1.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板規規定:
: 4.禁止任意公開他人水球記錄、信件、照片、個人資料等
: 違者退文並水桶30日。
: 4.1.如徵得本人同意則不在此限,但內文需註明
: 退回的原文你自己轉錄了,看看你有沒有在原文註明"已徵得本人同意"?
: 其實沒有。
: 你的註明是"已徵得superme0678同意"的站內信。
: 我怎麼會知道superme0678是不是本人呢?
#1L15I3Dz (MenTalk)
這篇我提到的是「超級我」
有說哪個「超級我」嗎
「superme」會不會翻譯?
你在板規上有規定哪個板友名稱是固定的嗎?
: 其實,無論在你原文中,或是與我溝通的信件中。
: 都沒有提出足以改判的證據。
: 希望你能再次檢視一下你的原文。
: 看一下有沒有如同板規4排除條款中所述,在內文註明:
: 4.1.如徵得本人同意則不在此限,但內文需註明
: 都說要註明了,你用暗喻的方式要板主怎麼判定你無違規?
: 暗喻之處:
: 1.未在原文中提及"已徵得本人同意"
: 2.未在原文中提及superme0678即為該違規連結中影片本人或是youtube帳號本人。
: 3.經板主推文確認後又答非所問。
: 從頭到尾都沒註"明",用暗喻的方式卻不用註明的方式是為什麼?
: 這就要問你自己了。
#1L15I3Dz (MenTalk)
讓我來猜猜FianlAce會講啥?
「『原文』喔!這是上一篇文!」
那我還用同標題回文耶
我的下一篇文章續用上一篇我自己的文章
不就是接續上篇嗎?
你的板規有定義到「唯有本文,回覆原篇文章之回文不在此限」嗎?
2.
連人家打半天的文章都看不懂
(1)
自己上任後,開始大修板規
然後把一堆不符合現行板規者都放出來
結果現在自己的條文廢止了
照理說依照你自己的精神,是要重審後然後放出
怎麼連我主動要求撤銷判決,都還可以說不了解原因呢?
我寄站內信給你,主動要求撤銷判決就是要求改判
[
#1L1EUDkP (L_TalkandCha) ]
還是依照你的定義是要我明確說出「改判」兩個字才算數呢?
我覺得你還是把你的用詞全部明訂在你的板規裡
不然你的定義真的太特別了
(2)
對於已經明顯無違規的情事
照理說也可以解除水桶(還沒要求消除退文哩)
現在是你自己當初的誤會,「以為」我根本沒取得人家同意
結果現在反倒把帽子全部往我頭上扣
說我不盡力取得你的信任云云
是你懷疑我違規,也是你主觀判定我違規
啊,這裡就有請FinalAce解釋一下怎樣叫主觀、怎樣叫客觀好了
會這樣要求乃是因為
#1L1OwYf6 (MenTalk)這篇文章
於00:05開始,
FianlAce的推文使我覺得有必要讓他解釋何謂客觀、主觀
FinalAce在之前申訴WomenTalk的任何一個板主
他們不管遭受怎樣冷嘲熱諷
都沒有一直在申訴文章下面喊要求組務水桶申訴者
FinalAce現在卻不停地偏離申訴主文內容
持續扯他的主觀感受要求組務動用水桶
我想這也可以交由大家公判
3.
是你自己一直把話題扯離申訴主文,
是誰先喊著要組務處分我申訴文內容云云
我申訴文打啥,你扯那做啥
你要組務處分我是你要重新發文耶
這也可以交由大家公斷
4.
我想大家也看得很清楚了,
申訴打到現在,
FinalAce的信念就是「現實法律無法全部套用到批踢踢上」
全部套用是不必說了,
他上面就扯了個寫微積分無法使用辭典之類云云的話
(雖然我很想吐槽:一個是包含的概念,一個是幾乎無交集的概念)
現在可以推斷只剩下:「部分套用」和「全部不適用」這兩種選擇
至於哪裡可以套用,哪裡不可以,
FinalAce的板規全部沒寫
而且我國法律至少還是「法治國」的「法治觀念」
被FinalAce這樣截用
重新套用他的概念和解釋
是否還符合他口口聲聲說自己是「法治」板務的說詞
或者已然進入「人治」的狀態
這也可以交由大家公判
另外我再回應一下FinalAce,免得你又要扯我離題
我這部分乃是就你整篇說「現實狀況未必可以套用到板面」之意旨請大家公判
應該沒有離開你講的內容
假如要說我離題,那也是你開的端。
還有,我的申論應該可以結束了
畢竟下篇文章回應的主旨也應該是:
1.我就是不解水桶
2.你沒有符合我要的標準(但是該文會寫「板規」),為何我要解水桶
3.總之我就是不解水桶
為了避免影響板面,不加重複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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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編輯:補正相關資訊
※ 編輯: success0409 (118.169.189.39), 03/16/2015 22:29:18
1F:→ nnkj: [公告] 板規4部份違規行為暫時廢除。 03/17 00:04
3F:→ hooeee: 既然版主自己也認為版規4(版主獨創的板規)不太合理 03/17 01:02
4F:→ hooeee: 況且該案早就沒有個資案疑慮為何不改判? 03/17 01:02
5F:→ hooeee: 難道是認為這裡沒組長能拖久就久一點嗎? 03/17 01:04
6F:推 FinalAce: 板規4非我獨創,請勿捏造不實謠言。 03/17 01:08
8F:→ success0409: 噹噹 板規伺候 ......... 耶 這裡是組務 03/17 01:10
9F:→ success0409: 兩個不同案件還扯在一起。 連標題都不同了。 03/17 01:14
10F:→ hooeee: 你的板規應用在公開youtube連結 這算不算獨創呢 03/17 01:35
11F:→ hooeee: 文中沒有貶低影片人物也可以被桶 03/17 01:36
12F:→ hooeee: 如果該影片根本無法辨識有所謂個資資訊 03/17 01:37
13F:→ hooeee: 你也可以使用影片有公佈youtube帳號之由來桶人 03/17 01:37
14F:→ hooeee: 該板在無貶低他人情況下貼出"公開"影片就被桶 03/17 01:39
15F:推 FinalAce: 現在爭議點在於公開影片、youtube帳號。是否算個人資料 03/17 17:02
16F:→ FinalAce: 靜待站長解釋即可。 03/17 17:02
17F:推 TARONHSAU: 在公共場合拍攝的影片怎麼會侵犯隱私跟洩漏個資呢? 03/18 15:23
18F:推 TARONHSAU: 這個真的有點怪,尤其是這邊臉部根本無法辨識之情狀下 03/18 15:25
19F:→ TARONHSAU: ,根本沒有洩漏個資的餘地 03/18 15:25
20F:→ TARONHSAU: 且於公開場合拍攝他人,是沒有刑法上的責任的,頂多只 03/18 15:27
21F:→ TARONHSAU: 有侵犯肖像權而已,可是這邊沒有臉部又無法辨識其人, 03/18 15:27
22F:→ TARONHSAU: 無觸法之可能性 03/18 15:27
23F:→ TARONHSAU: 若有錯誤還請指正,感謝 03/18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