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keair (人品不好)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Re: [申訴] 不服Wanted版主likeair水桶判決
時間Wed Feb 25 03:14:33 201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221.171
※ 編輯: HOMAY (42.79.32.102), 02/23/2015 03:17:48
當我看到文章內容為此兩個IP
我第一個直覺就是
發文後
再更換IP再登入
請問你是發文者嗎?
我請HOMAY此ID說明實際發文狀況
尚未收到回覆
也如同我信件中說的
假設是你授意HOMAY把發文IP改成你的
那麼這就是屬於鬧版
我的確可以改判
但只有你的說明 沒有HOMAY的說明
其內容僅有說兩ID關係為朋友
我與你在信件中談到的問題 HOMAY沒有任何的相關回覆
也尚未有最新的回覆
試問 我要如何改判?
我態度這問題,從來都是取決於對方態度
而且你的前次判決是屬實
一翻兩瞪眼 多PO的數量不是我捏造
※ 引述《TheSecrets (祕密的背後是真心)》之銘言:
: 申訴人:Thesecrets
: 被申訴人:likeair
: 看板板名:Wanted
: 申訴訴求:likeair在未經查證下擅自推論並判決錯誤 應解除水桶並道歉
: 申訴內容:
: likeair認為 我在被水桶後 使用分身Homay發文
: 因此水桶並公告 其公告內容中寫
: ---文章內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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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45.22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24805276.A.065.html
1F:推 wallowes: 原文不是有寫他朋友有寄信給你? 到底是? 02/25 03:19
2F:→ likeair: 只有這樣的說明 我是要替他腦補一切嗎? 02/25 03:21
3F:→ likeair: 請看轉錄之文章 02/25 03:22
4F:推 wallowes: 不用啊,但如他所說"無罪推定",你都還沒送帳號部審查, 02/25 03:24
5F:→ wallowes: 就推定是分身ip,是憑著什麼證據? 02/25 03:24
6F:→ wallowes: 建議板規加入"被水桶者禁止代po文章"吧。 02/25 03:25
請問 我得到另一人關於文章中的發文IP上的說明了嗎?
到現在為止並沒有
根據以往經驗 同IP大多為同一使用者
如有問題是兩個使用者需要來信說明一下
只有一方說明的情形下 我怎麼改判?
而且是HOMAY發的文章
我當然需要HOMAY他的說明來證明Thesecrets的說明
如果只是說 我們是朋友就可以帶過為什麼IP要改成Thesecrets的IP
那我就認定是鬧版好了
因為他更改文章中的發文IP 影響版主檢閱文章
※ 編輯: likeair (36.231.145.226), 02/25/2015 03:42:42
※ 編輯: likeair (36.231.145.226), 02/25/2015 03:44:31
7F:推 wallowes: 我不懂他朋友要說明什麼? 原po如果是寄信給他朋友,下 02/25 04:23
8F:→ wallowes: 方本就會留有ip位置,他朋友連同ip位置一起複製然後貼出 02/25 04:23
9F:→ wallowes: 此篇文章,要解釋什麼? 反而是要查證朋友與原po是否為同 02/25 04:23
10F:→ wallowes: 一人吧? 02/25 04:24
他原文沒轉過來
※ 編輯: likeair (36.231.131.127), 02/25/2015 06:37:32
11F:→ likeair: 照你這樣說 下方應該要有兩個發文IP 可是只有一個 02/25 07:04
12F:→ likeair: 加上重新編輯記錄應該要總共三個記錄 但只有兩個 02/25 07:04
他口中的朋友是發文者 要求發文者解釋 有什麼不對?
文就不是他發的
Thesecrets已在水桶中,
HOMAY發文,文章資料有Thesecrets的IP (發文IP)
我請HOMAY解釋為什麼文章有Thesecrets的IP
但卻是Thesecrets來跟我解釋說是朋友
這樣算解釋嗎?
因為是朋友 所以IP相同
那我就當是同一人 或 帳號共用 不合理嗎?
※ 編輯: likeair (36.231.131.127), 02/25/2015 07:12:21
13F:推 wallowes: 蠻合理的,只是原文從資源回收桶拿出來所以文章網址不見 02/25 08:41
14F:→ wallowes: 了嗎? 02/25 08:41
15F:推 wallowes: 不過我剛去Test板測試, 02/25 08:46
16F:→ wallowes: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221.17 02/25 08:47
17F:→ wallowes: '上面那句話作者可以自刪,以前會再跳一次出來,但現在 02/25 08:47
18F:→ wallowes: 不會,只會剩下編輯: HOMAY (42.79.32.102), 02/23/2015 02/25 08:48
19F:→ wallowes: 除非Homay自刪發信站那句話以及其中一次編輯紀錄,不然 02/25 08:49
20F:→ wallowes: 看起來確實像是換IP,除非Homay出來解釋他自刪的用意是 02/25 08:51
21F:→ wallowes: ,不然就像你說的,最起碼會有 02/25 08:51
22F:→ wallowes: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32.102 02/25 08:52
23F:→ wallowes: 剛又試了一下,什麼都可以刪,除了最後會跳出: 02/25 08:58
24F:→ wallowes: 編輯: HOMAY (42.79.32.102), 02/23/2015 03:17:48 02/25 08:59
25F:→ wallowes: 發信站位址、文章網址皆可以刪除,只留下最後編輯紀錄。 02/25 09:01
26F:→ wallowes: 蠻奇怪的是,如果是他分身,會忘了刪原始IP?如果不是他 02/25 09:02
27F:→ wallowes: 分身,刪掉發信站位址、文章網址的意義在哪? 02/25 09:03
28F:→ wallowes: 不然就是是分身,改IP上站後,忘了刪原始IP,這樣應該還 02/25 09:04
29F:→ wallowes: 是要請帳號部查一下兩個帳號吧?畢竟不能用分身發文。 02/25 09:05
30F:→ likeair: 所以我請發文者說明,她沒回應。那我只能照我原判決 02/25 12:35
31F:→ likeair: 發文者不說明,反而是自稱為委託人的人來提他說明申訴。 02/25 12:39
32F:→ likeair: 發文者不替委託人出面解釋,這叫朋友。還挺不錯的嘛 02/25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