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nalAce (王牌)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附五]男板版主bismarcp未處理違反站規使用者
時間Sat Jan 31 17:57:27 2015
※ [本文轉錄自 FinalAce 信箱]
作者: FinalAce (王牌)
標題: Re: 板主您好,這是"違反站規"檢舉信。
時間: Tue Jan 27 23:32:34 2015
※ 引述《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之銘言:
: ※ 引述《FinalAce (王牌)》之銘言:
: : 多人使用同一帳號且有積極作為,包括擔任公共職務、管理板務、
: : 鬧板、洗錢等。其他未列舉事項則由帳號部認定之。
: 他沒有擔任公共職務、管理板務、鬧板、洗錢啊
: 你列這麼多篇他發的文章要證明什麼?
: 你不是小組長也不是板主也不是帳號部
: 所以不關你的事啊
包括.....等。
這句型代表包含但不限於的意思。
所以才會有下一句"其他未列舉事項則由帳號部認定之。"
B大我不是在賣弄中文,還請先別誤會,
而是規定按照文法是這樣解讀的。
證明什麼:
多人使用同一帳號且有
積極作為
證明這是積極作為阿!
假使有人把帳號借給另一個人,那人只是登入進來看看文章而以。
那就不可能叫作"積極作為"對吧?
可是發文,還這麼多,就有可能是了。
就交給帳號部認定。
我不是小組長,也不是板主,也不是帳號部沒錯。
所以判案的確不關我的事,我只是負責檢舉而以阿@@"
總不會民眾看到有人疑似犯罪,打電話報警,
然後警察說:你不是法官不是檢察官也不是警察,不關你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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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FinalAce (111.235.217.245), 01/31/2015 17:5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