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標題Re: [申訴] 不服womentalk板主判決
時間Mon Jan 26 10:51:57 2015
請於 72 小時內補正相關證據。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除不予受理外,並得依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6) 本組不受理判決超過 30 日的案件。
程序不符者,組務得通知使用者於 72 小時內補正。
若仍未補齊資料,則不受理該申訴案。
※ 引述《ontherun3325 (52694)》之銘言:
: 申訴人:ontherun3325
: 被申訴人:maxxsu
: 看板板名:Womentalk
: 申訴訴求:解除水桶
: 申訴內容:#1KS_PtIu 指出違反板規1
: 很少來這板 所以沒有弄清楚這板適合的語句
: 後來我有馬上將內文修改 甚至刪文 不過還是被禁言
: 我本意是誠心要發問 並不是故意要用歧視的話引戰
: 希望能重新改判 謝謝
: ====================================================================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187.153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TalkandCha/M.1422240720.A.0C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