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Pad3 (被蘋果遺忘的孤兒)
看板L_TalkandCha
標題[問題] 本板判決部分
時間Sat Jan 24 20:30:53 2015
想請問一下 @@
因為有不止一位、兩位板友問我 我不知道有沒有統一作法
小組長判決後 - 增加水桶/ 或解除水桶
板主發水桶公告 (無論增加或解除) 需要 "獨立" 發表一篇嗎?
我給板友回覆是:
一開始 (我剛上任的時候) 我沒有獨立出來,可能夾雜在每日水桶裡面
後來我幾乎是都獨立出來,特別發表一篇水桶公告
一來,可以清楚讓板友知道這是判決的部分
把事情清晰條列清楚,讓板友知道整個事情經過
---> 沒錯! 就是板友違規了,應該被水桶
---> 或者,沒錯! 是我板主當初判錯誤了,應該解除水桶
二來,也不會被混雜在沒什麼人注意的每日公告裡面
可以避免板主裝死 (?)
...... 阿反正我之前就判錯啦~ 我偷偷解除也沒人知道 顆顆
我是覺得申訴案判決的部分,應該要公開透明
所以我後來幾乎都是小組長的判決都會獨立一篇公告
但,板友問:
所以有規定到底要不要獨立公告嗎?
呃... 求解,20 點
或者小組長想了想之後 決定從現在開始如何實施,過去的判決就既往不究 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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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Pad3 (218.161.52.214), 01/24/2015 20:48:35
1F:推 XXXXGAY: 我都塞在公告裡面耶,整個很懶惰 01/24 20:49
呃...可是我覺得...
1) 塞公告
發文 --> 複製其他水桶 --> 複製小組長判決 --> 複製其他水桶 --> 送出
2) 獨立發一篇(公開透明)
發文 --> 複製小組長判決 --> 送出
用正常邏輯想都覺得 (2) 是花比較少的時間
且,客觀來看 (1) 反而比較麻煩,總感覺刻意讓組務判決不被注意
這沒什麼好說的,很客觀去看待確實是這樣 @@
2F:推 FinalAce: 獨立出來很好啊! 01/25 08:54
3F:推 ioupoiu: 本來就要獨立出來 小組長說要發撤銷水桶公告 01/25 13:02
4F:→ ioupoiu: 在水桶公告裡面塞撤銷水桶判決 根本就不能保障正常異性 01/25 13:04
5F:→ ioupoiu: 戀的使用權利 某些版主腦袋不正常的亂判 連道歉處罰都沒 01/25 13:04
6F:推 coon182: 獨立比較好 01/25 14:28
7F:推 fxukyou: 我都塞在褲檔裡,反正別人又看不到 01/25 15:32
9F:→ chingfen: 兩個都可以… 01/25 16:30
10F:→ chingfen: 板主群自行取得共識應該就可以了吧? 01/25 16:32
11F:→ iPad3: 這就是我覺得不妥的地方,所以最後我補上「或者小組長覺得 01/25 16:33
12F:→ iPad3: 如何實施比較妥當 從現在開始實施 既往不咎」 01/25 16:34
13F:→ iPad3: 至少我自己還是會獨立一篇就是 @@ 01/25 16:35
15F:推 BigGG30cm: 本來就該另外發了,不然版主私心故意判錯,連修正判決可 01/25 16:50
16F:→ BigGG30cm: 以遮掩,之後只要說 很懶惰 就沒事 太隨便了吧 01/25 16:51
※ 編輯: iPad3 (218.161.52.214), 01/25/2015 18:50:51
17F:推 aimify: 我也有疑問(舉手 01/26 00:58
18F:推 The7thOne: 是的 XXXXGAY這種行徑對像我一樣被誤判的人完全是二次 01/26 07:14
19F:推 The7thOne: 傷害 公告中甚至一句道歉都沒有 4X在高聲呼喊異性戀罷 01/26 07:16
20F:→ The7thOne: 權的同時 是否自己也變成令一種同性罷權 值得省思 01/26 07:18